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2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9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于5个交易日内报送有关回复材料并对外披露。
2022年5月11日,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对《年报问询函》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截至目前,由于《年报问询函》中所涉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需进一步核实,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事项,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再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