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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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36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40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30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83,200,000股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 号文件《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染织”)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120万股,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2,48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20万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分别为淮北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磐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拓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杜璇。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10,400,000 股,并申请于2022年5月3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明细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淮北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徽信安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磐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旭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拓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杜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上述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富春染织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富春染织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富春染织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富春染织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富春染织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40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四)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2-037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

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已于2022年4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于2022年4月22日取得《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一一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事项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后事项的承诺函》等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