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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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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
公告

202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优势成长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季度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原则上不低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第一个开放期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3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以及以后的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 3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2年5月25日到2022年6月8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2年6月9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单个账户单笔追加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中欧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5.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8)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9)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6.2 其他销售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的次日即2022年6月9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2年5月25日到2022年6月8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

管理费率的公告

根据《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确定下一个季度所适用的管理费率。中欧成长优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3年8月21日,2022年5月23日为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第二十四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需确定下一季度对日区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8月21日】的管理费,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进行比较。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其中: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高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小数点后位数相同)时,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年费率计提;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等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当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在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在该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确定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季度对日(不含该日)的基金管理费率,管理费率确定后在该季度内保持不变;自下一个季度对日起,按照新的季度对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比较的结果确定之后一个季度的管理费率;以此类推。

二、下一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基金在第二十四个季度对日之前(不含该日)连续三年的收益情况如下所示:

依据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下一季度对日区间(2022年5月23日一2022年8月21日)所适用的年管理费率为2.00%,并自2022年5月23日(含)起施行。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等。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