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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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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7版)

202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7版)

2020年钛矿成本中锆矿成本为2.4*6*53/0.9=848元/吨,若2021年采购锆矿成本度钛按照3.5美元,钛矿成本中锆矿成本为3.5*6*53/0.9=1,236.67元/吨,较上年增加为388.67元/吨,与公司2021年度钛精矿平均销售成本上涨金额基本一致。

2、氯氧化锆

随着国际经济的复苏,氯氧化锆全年内销与外贸订单均有明显的增长,在各种原辅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推动下,产品价格不断上行,公司氯氧化锆毛利率从2020年度的3.91%上涨到2021年度的22.47%,上涨了18.56%,平均单位售价上涨11.98%,平均单位成本下降9.64%。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价格的上涨

氯氧化锆市场价格走势图如下:

(注:以上图片均来源于亚洲金属网)

从上图可以看出,2020年度氯氧化锆的市场价格在11,500.00元/吨至15,000.00元/吨之间波动(按照波动范围高低点的平均数计算平均售价约为13,250.00元/吨)。2021年氯氧化锆的市场价格波动范围13,800.00元/吨至15,500.00元/吨之间(按照波动范围高低点的平均数计算平均售价约为14,650.00元/吨),2021年市场销售平均单价较同期上涨1,400.00元/吨,增长10.57%。公司平均单位售价上涨11.98%,上涨幅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销售成本的下降

2021年氯氧化锆平均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9.64%,主要原因如下:

①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影响:

②生产成本的影响: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氯氧化锆单位生产成本较2020年度减少 973.25元/吨,降低8.44%。其中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减少774.14元/吨,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减少165.06元/吨。

锆英砂、片碱、盐酸、明胶是生产氯氧化锆的主要原材料,其中锆英砂在直接材料中的占比为55-60%左右,片碱约占20-25%左右,其余原材料占比较低。2020年6月新增焦作地区氯锆生产线,锆英砂使用量增加,公司在2020年7月通过规模采购重矿物,租赁国富锆钛的重矿物分选厂,自行加工锆英砂成本低于外购锆英砂成本,锆英砂成本的降低从而降低氯氧化锆的生产成本。

2020年度由于疫情影响,订单较少,导致车间设备及人力未充分利用,分摊的固定成本及人工成本也随之增加。2021年度由于订单增加,生产线产能得到提升,2021年度单位制造费用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氯氧化锆2021年度平均单位成本下降系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以及生产成本降低导致。

3、二氧化锆

二氧化锆分为高纯二氧化锆和纳米级二氧化锆。

(1)高纯二氧化锆

高纯二氧化锆毛利率从2020年度的-2.28%上升到2021年度的23.88%,上涨了26.17%,平均单位售价上涨8.97%,平均单位成本下降18.91%。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价格的上涨

高纯二氧化锆主要应用于传统应用领域如人造宝石,2021年的市场逐步打开,该领域对二氧化锆的需求亦有提升。2021年公司平均销售价格上涨8.97%。

②销售成本的下降

2021年公司平均销售成本较2020年下降18.91%,主要原因如下:

a、存货跌价准备转销影响

由上表可知:高纯二氧化锆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71.91万元,导致本期营业成本较2020年减少。

b、生产成本的影响:

二氧化锆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氯氧化锆,占成本构成比例约85%。

二氧化锆:氯氧化锆→煅烧→粒状二氧化锆→气流粉碎→粉状二氧化: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高纯二氧化锆单位生产成本较2020年度减少 5,236.92元/吨,降低13.13%。其中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减少3,877.02 元/吨,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减少1,620.21元/吨。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下降主要是受氯氧化锆成本降低的影响,由于氯氧化锆的单位生产成本下降,高纯二氧化锆生产成本也随之降低。同时2021年度高纯二氧化锆产量上升,单位制造费用降低,导致高纯二氧化锆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综上所述,2021年度转销2020年度计提671.91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材料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下降等原因,导致高纯二氧化锆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2)纳米极二氧化锆

纳米级二氧化锆毛利率从2020年度的18.58%上升到2021年度的38.62%,上涨了20.04%,平均单位售价上涨3.88%,平均单位成本下降21.69%。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价格的上涨

一方面,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新能源车的不断普及和推广,电池正极材料的需求不断拉升,纳米级二氧化锆的需求量持续增加,纳米级二氧化锆的价格也呈上涨态势,2021年公司销售价格上涨3.88%。

②销售成本的下降

公司2021年纳米级材料销售成本较2020年下降21.69%,主要原因如下: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纳米级材料单位生产成本较2020年度减少 13,164.98元/吨,下降21.69%。其中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减少9,521.65元/吨,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减少3,468.50元/吨。

纳米级二氧化锆是经高纯二氧化锆深加工后形成,由于生产高纯二氧化锆的单位生产成本下降,纳米级二氧化锆生产成本也随之降低。同时2021年度纳米级二氧化锆产量上升,单位制造费用降低,导致纳米级二氧化锆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综上所述,材料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下降等原因,导致纳米级二氧化锆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4、复合氧化锆

复合氧化锆毛利率从2020年度的8.68%上涨到2021年度的27.77%,上涨了19.09%,平均单位售价上涨5.45%,平均单位成本下降16.60%。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价格的上涨

复合氧化锆市场价格走势图如下:

如上图所示,2020年复合氧化锆市场销售单价在80,000.00元/吨至87,000.00元/吨之间波动(按照波动范围高低点的平均数计算平均售价约为83,500.00元/吨);2021年新兴领域如齿科陶瓷、光纤通讯等市场板块对复合锆的需求十分旺盛,下游原材料锆市场回暖,价格持续上涨,销售价格约为80,000.00元/吨至95,000.00元/吨之间波动(按照波动范围高低点的平均数计算平均售价约为87,500.00元/吨),2021年市场平均销售单价较同期上涨4,000.00元/吨,增长4.79%。公司平均单位售价上涨5.45%,上涨幅度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销售成本的下降

公司2021年复合氧化锆单位成本较2020年下降16.60%,主要原因如下:

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复合氧化锆单位生产成本较2020年度减少11,303.94元/吨,下降16.60%。其中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减少3,865.40元/吨,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减少7,474.99元/吨。

复合氧化锆是氯氧化锆、二氧化锆加工而成。生产复合氧化锆(干法)的材料是二氧化锆,比例大约1:1,复合氧化锆(湿法)的材料是氯氧化锆,比例约2.6:1。由于2021年度公司二氧化锆、氯氧化锆的生产成本降低(上文已详细分析描述),最终导致复合氧化锆的材料成本随之降低。同时2021年度复合氧化锆产量较2020年度提升,分摊的单位制造费用降低。

综上所述,材料成本和单位制造费用下降等原因,导致复合氧化锆产品生产成本下降。

问题6:你公司控股股东龙佰集团2019年12月23日承诺,未来36个月内解决与你公司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请说明近三年该承诺的实际履行情况,详细说明相关同业竞争问题解决进 展情况,龙佰集团与你公司是否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如存在,请说明是否存在解决方案,是否能在2022年12月23日前解决。

回复:

2021年8月,公司收购完成龙佰集团锆业生产线后,双方已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公司与龙佰集团不存在相关同业竞争问题。

2019年12月24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龙佰集团。龙佰集团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将在未来36个月内,按照监管机构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尽一切努力解决与东方锆业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将符合条件的优质资产、业务优先注入东方锆业,若无法注入东方锆业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将产生竞争的资产、业务托管给东方锆业等一切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合法方式,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东方锆业及其下属企业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截至目前,龙佰集团上述承诺已逐一履行:

2020年1月15日,龙佰集团将其持有的氯氧化锆生产线、二氧化锆生产线以及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21.30%股权托管给公司。

2020年5月18日,龙佰集团将其持有的氯氧化锆生产线、二氧化锆生产线租赁给公司,租金为500万元/年。

2021年6月4日,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龙佰集团将其持有的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21.30%股权出售给公司。

2021年8月6日,龙佰集团将其持有的氯氧化锆生产线、二氧化锆生产线出售给公司,交易金额为4,200.73万元。

至此,龙佰集团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已完全出售给公司,双方不再存在同业竞争。

问题7: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2.8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生额为9.67亿元,请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2.8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发生额为9.67亿元,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合同负债等科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注:调整后的应收款项融资变动-43,297.56万元=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融资报表金额期初减期末4,137.91万元+维纳科技6月1日纳入合并当日维纳科技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4,176.12万元-本期应收票据减少未收到现金(票据直接背书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未收到现金不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611.60万元。

由于上述销项税额以及往来款项的变动影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8:你公司1年以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1.00%。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依据

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和关联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龄组合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大体相当,账龄组合中1年以内1%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三祥新材、凯盛科技、正海磁材计提比例一致。

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政策计提比例测算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账龄组合按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三祥新材、凯盛科技、正海磁材坏账政策计算的坏账准备与账面计提金额的差额分别为169.65万元、224.74万元、-1.32万元,公司坏账计提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三祥新材、凯盛科技略高,与正海磁材差异微小。

3、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度的下一年度回款金额8,179.46万元为截止至2022年5月11日的回款金额。

同时公司按照历史违约损失率对账龄组合的坏账进行了测算,经测算公司近三年1年以内的平均历史违约率为7.06%,3年以上的平均历史违约率为79.63%。

公司应收账款1年以内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1.00%,较公司近三年回款比例和历史违约率均较低。但是公司3年以上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100%,较历史违约损失率79.63%偏高。经测算,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多193.73万,差异率为4.97%,差异率较小,对报表的整体影响较小。此外,从期后回款情况也可以看出,公司1年以内的期后回款情况也逐步提升,坏账风险与应收账款的预期风险逐步趋于一致。

综合上述历史违约率、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设置合理,公司1年以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与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一致,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公司不对1年以内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进行调整。如果后续公司外部环境、客户情况、回款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问题9:你公司预付湖南鹏展化工贸易有限公司0.11亿元,账龄在3年以内。请说明该预付款项产生的具体时点,预付的原因与必要性,尚未到结算期的原因。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该预付款项产生的具体时点,预付的原因与必要性,尚未到结算期的原因。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预付款项产生的具体时点

湖南鹏展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鹏展”)是公司合格供应商,主要向公司供应片碱等主要原材料。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湖南鹏展期末余额为1,130.18万元,其中1年以内440.00万元、1-2年677.77万元,2-3年12.41万元。预付款项的主要形成于2020年和2021年。

2、预付的原因与必要性,尚未到结算期的原因

湖南鹏展是按照严格的准入政策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主要向公司供应片碱等主要原材料,与公司已经合作多年,商业信誉保持良好,与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近两年,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上游原材料市场波动较大。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2020年公司与湖南鹏展签订了关于采购片碱等商品的三年期框架合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款到发货,即公司按照需求向湖南鹏展订货并付款,付款后湖南鹏展按照公司需求安排发货。

2020年公司按照预估的备货计划向湖南鹏展进行采购并预付了采购货款677.77万元,由于当批采购量较大且时间紧急,湖南鹏展备货不充分导致供应的该批原材料的部分指标参数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质量标准,后双方一直在协商该批商品和款项的处理事宜。基于双方多年合作的基础,经友好协商湖南鹏展同意更换该批原材料或抵扣后续采购款项。因湖南鹏展当批次货物不达标导致款项支付时间和供货时间的错配,进而使得部分预付货款账龄超过1年以上。2022年第一季度和4月份,公司已收到湖南鹏展供应的经检验合格的片碱货物672.54万元和216.33万元,合计888.87万元,至此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湖南鹏展的款项已结算完毕,剩余款项也将于收到货物时进行结算。

综上,公司对湖南鹏展的预付款项是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原材料采购需求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符合当时市场和公司真实情况。湖南鹏展并非公司关联方,预付款项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与湖南鹏展合作多年,湖南鹏展商业信誉良好,预计能按照约定履行货物的交付义务,不存在履约风险,也不存在资金无法收回风险。

问题10: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股权激励费用期末余额为1.92亿元。请说明股权激励费用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原因与合规性。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股权激励费用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的原因与合规性。

公司其他应付款中股权激励费用期末余额为1.92亿元系发行限制性股票就回购义务确认的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五问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对于此类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向职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按照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股本金额,贷记“股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科目;同时,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作收购库存股处理),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包括未满足条件而须立即回购的部分)等科目。

上市公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而需回购的股票,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股本金额,借记“股本”科目,按照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对应的库存股的账面价值,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科目。”

公司以2021年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以2.9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06名激励对象授予6,545.3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约定:“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事项作为与权益结算的股权支付,就回购义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金额19,177.73万元,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公司2021年12月23日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5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按照应支付的金额17.00万元,借记“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一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余额为19,160.73万元,列示为其他应付款中股权激励费用。

问题11:你公司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与支付其他往来2021年发生额分别为1.02亿元、0.82亿元。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非金融机构借款2020年、2021年发生额分别为5.24亿元、1.18亿元。

(1)请说明收到与支付其他往来产生的原因,支付的其他往来是否涉及关联方,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2)请说明非金融机构借款涉及的具体借款对象,借款利率及其公允性,借款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是否需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收到与支付其他往来产生的原因,支付的其他往来是否涉及关联方,是否涉及资金占用

2021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金额为1.02亿元,主要是收回到期的票据保证金,包括在浙商银行郑州分行开立采购IMAGE重矿物信用证的保证金以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银行承兑保证金,具体明细如下表:

2021年度,公司现金流量表科目“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金额为0.82亿元,主要是公司采购货物时办理应付票据缴纳的票据保证金,包括在浙商银行、洛阳银行办理应付票据的票据保证金,具体明细如下表:

由上可知,公司2021年度收到的其他往来款项主要系公司信用证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到期收回, 支付的其他往来款项主要系公司支付在银行开立承兑票据需交纳的保证金,收款和付款对象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具有商业实质。

(二)请说明非金融机构借款涉及的具体借款对象,借款利率及其公允性,借款对象是否存在关联方,是否需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1、2020年度非金融机构借款涉及的具体借款明细

注:2020年度,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关联方。2021年4月,龙佰集团子公司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受让取得河南中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其成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2、2021年度非金融机构借款涉及的具体借款明细

3、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借款平均利率

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由上可知,公司2020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最高为12%,最低为7.5%;2021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最高为7.3%,最低6%。整体利率水平略高于公司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公司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借款利率的确定主要由公司的经营业绩、资金需求程度、提供的抵质押物情况以及市场资金的宽裕程度等因素决定,系借贷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的结果。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逐渐好转,以及通过股权激励融资1.97亿元,公司现金流量也逐渐宽裕, 2021年公司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18亿元较2020年的5.24亿元减少4.06亿元,同时融资成本也有所下降。

综上所述,2020年、2021年公司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符合公司真实情况,利率真实公允。

公司非银行机构的借款对象不涉及关联方,根据公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不需要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问题12:你公司2021年年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未穿透至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大担保中担保实际发生日期为空白,请说明是否有误,若有误,请更正。

回复:

(一)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