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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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63,4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6.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6,637,311.54元(公司本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5,379,576.31元,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1,257,735.23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及使用制度》”)。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1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路支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4个账户存储余额之和与合计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的尾差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857.99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19,419.96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563,482.6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0005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165.2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在授权期内进行,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9,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28.1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服务于公司整体,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成投产,暂未实现收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2年5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编制单位: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麦迪科技”)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8日

至2022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翁康、汪建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6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

(2)联系人:姚昕

(3)联系电话:0512-62628936

(4)传真:0512-62628936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豁免股东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豁免的承诺为:(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麦迪科技”)股东严黄红对其持有公司股份限售的自愿性承诺:“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 2022年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汪建华以及股东傅洪(以下合称“出让方”)与绵阳绵阳皓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皓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合计向绵阳皓祥出让7.63%的公司股份,其中严黄红女士出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7%)。同日,公司与绵阳皓祥签署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绵阳皓祥拟全额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6,546,349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的9.09%(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 上述协议转让及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绵阳皓祥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绵阳市安州区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了完成上述股份转让交易,严黄红向公司申请豁免履行其股份自愿限售承诺义务。

● 本次股份自愿限售承诺的豁免事项是完成上述公司控制权转让的必要条件。豁免承诺的内容属于严黄红的自愿性承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正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年5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汪建华以及股东傅洪(以下合称“出让方”)与绵阳皓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出让方合计向绵阳皓祥出让7.63%的公司股份,其中严黄红女士出让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7%)。为完成上述股权转让,股东严黄红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申请》,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豁免股东严黄红女士对其所持公司股份限售的自愿性承诺并将相关豁免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严黄红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7年10月13日,严黄红与翁康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了严黄红所持有的股份限售承诺,其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三、本次申请股份限售承诺豁免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严黄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共计5,569,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转让给绵阳皓祥,根据其作出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严黄红2022年可转让的股份数为1,392,449股,低于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为推进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严黄红提请豁免上述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限售承诺事项。

严黄红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不属于法定承诺,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时自愿作出的承诺。

2022年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翁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汪建华先生以及股东傅洪先生已与安投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基于当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累计股票质押数量为24,8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0.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9%,质押比例较高,继续质押股票进行融资存在困难,对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亦造成一定影响。本次入绵阳市安州区国资委下属企业绵阳皓祥为控股股东,有利于减轻控股股东的资金压力,可有效的降低其股票质押比例,有利于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严黄红本次申请豁免的股份限售承诺系为公司引入国有股东,实现控制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为了使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顺利进行,翁康先生与严黄红女士暂时性筹措了资金归还了部分股票质押债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严黄红女士,累计股票质押数量为22,1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0.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40%。

本次引入绵阳市安州区国资委下属企业绵阳皓祥作为控股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在产业发展、市场资源、金融支持及业务协同等方面形成全方位互动,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为公司引进更多战略及业务资源,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基于本次股份转让需求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黄红女士拟申请豁免上述自愿性承诺。

四、本次豁免承诺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申请豁免自愿性承诺是为了对实控人进行纾困,引入新的投资者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让。公司引入新的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豁免承诺的内容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自愿性承诺,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豁免事项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东严黄红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的豁免是为了优化公司股东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促进公司持续长远发展,公司股东严黄红申请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基于客观因素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豁免履行承诺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豁免股东严黄红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议案的提请、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承诺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