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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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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夏长征先生、石爱明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利通智巧”)分别间接持有260,000股、30,000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00%、0.0231%;高级管理人员钱旭先生通过持股平台利通智巧间接持有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7%;股东利通智巧持有公司股份28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69%,利通智巧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和董监高持有2,030,000股,普通员工持有800,000股。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该减持计划中减持期间为2022/2/25至2022/8/24,截至2022年2月24日收盘,减持时间已过半,利通智巧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0,000股,本次减持股份均为普通员工股份,其余股东暂未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属于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