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2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758,987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979617元/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617元/股。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 股利润分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两个月。
5、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1,286,097,106股(已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26,758,987股公司股票),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128,609,710.6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12,856,093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6,758,987股后的股份数1,286,097,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分配比例,即128,609,710.60元=(1,312,856,093-26,758,987)股×0.1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7961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79617元/股=128,609,710.60元÷1,312,856,09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9617元/股。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帐号:08*****792)。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及时履行调整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0-87885678
电子邮箱:dsh@zsjr.com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2-2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并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因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需求,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了中顺健康生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60%,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公司实际上拥有新设立公司100%的股东权益。该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顺健康生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鞠莉波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5月20日
6、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大厦1914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纸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洗涤机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兽用医疗器械销售。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8、股权结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60%,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新设立的子公司专注于公司护理用品业务,致力于为全家庭、全生活场景提供产品+服务的健康生活解决方案,围绕“健康生活”打造多品牌矩阵,塑造公司品牌价值,为公司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与战略规划需求。本次新设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顺健康生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