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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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57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即不低于43,632,784股(含)且不超过87,265,568股(含),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3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报告书》。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1.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1.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2,233,67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23,263,578股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