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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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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63678 债券简称:20 核电 Y1

债券代码:175096 债券简称:20 核电 Y2

债券代码:17528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3

债券代码:175425 债券简称:20 核电 Y5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10号楼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卢铁忠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关杰林、虞国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注册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模式)的议案

8.01议案名称:计划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2议案名称:债券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5议案名称:发行期限及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7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8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09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0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2议案名称: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5议案名称:发行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6议案名称:发行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8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19议案名称:担保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2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21议案名称: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4、6、7、8、11项议案已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永豪、吴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