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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屡查屡犯”
ST步森年内连收五份监管函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韩远飞 ○编辑 全泽源

ST步森近日公告,公司实控人和原董事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这已经是年内涉ST步森收到的第5份监管函。不仅如此,因为信息披露违规频现,ST步森及公司高管、股东年内已被3次行政处罚。

迟报敏感信息

根据公告,深交所此次下发监管函是由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信汇”)引起的。该公司是ST步森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电子支付。2019年9月,ST步森曾想以1.38亿元收购广东信汇60.4%的股权。但到2021年3月底,上述收购戛然而止,彼时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了1.31亿元,直到2021年底才全数退还。

夭折的收购与占款已然疑点重重,更让人头大的是信息披露违规。根据公告,2022年4月2日,ST步森实际控制人王春江、原董事赵玉华因广东信汇违法违规事项,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两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两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及时向公司履行报告义务,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步森直至2022年4月22日才对外披露上述事项。

对此,浙江证监局于4月29日对王春江、赵玉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随后,两人又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

在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ST步森公告称,赵玉华于近日递交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信息披露违规频出

上述违规事项仅是ST步森信息披露违规的一个缩影。记者统计看到,2022年以来,ST步森及其高管、大股东已因信息披露违规已收到5份监管函,同时遭到3次行政处罚。从内容上看,也是“花样百出”:一致行动关系“遮遮掩掩”、控股股东股权冻结披露“拖拖拉拉”……

公司3月28日收到的一份监管函针对的就是“隐秘”的一致行动关系。监管的对象是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安见汉时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睿鸷是ST步森原控股股东,于2017年10月转让ST步森22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给安见科技。两者于2017年10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但直到2018年3月1日才对外披露,因此被下发监管函。

同日,深交所下发的另一份监管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信息未及时披露问题。ST步森2021年12月29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4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1年1月22日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冻结,于2021年12月14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ST步森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扣非净利润连亏8年

信息披露违规的背后是ST步森羸弱的业绩。2014年至今,ST步森已连续8年扣非净利润亏损。2021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9亿元,同比增长9.54%;实现净利润3255.67万元,同比增长121.22%;扣非净利润则亏损480.63万元。

从ST步森此前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2021年公司依然是通过“瘦身”增厚业绩。公司表示,2021年度通过对服装业务“关停并转”,优化调整营销政策,加强销售管理,实施减员增效,控制生产成本,剥离亏损子公司,多渠道消化库存,积极处理对外担保诉讼等事项,实现了收入的增长,成本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2021年净利润扭亏为盈。而影响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约为4100万元。

不仅如此,公司去年财报还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净亏损2.7亿元,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