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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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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3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公司董事张晓琴女士、李怀彬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公司董事张晓琴女士、李怀彬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公司董事张晓琴女士、李怀彬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聘任李春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2:30在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李春皓先生简历:

李春皓,男,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雪松控股君华地产集团副总裁、恒大健康集团副总裁、恒大旅游集团副总裁、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嘉凯城城市发展集团副总裁。

李春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春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3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利民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制定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参与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12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方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33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至2022年6月13日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22年6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3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关联股东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对议案1-3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郭朝晖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3征集投票权。

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0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展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联系人:符谙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设有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3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郭朝晖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郭朝晖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惠民路56号1号楼318室

(3)上市时间:1999年7月20日

(4)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5)股票简称:嘉凯城

(6)股票代码:000918

(7)法定代表人:王道魁

(8)董事会秘书:韩飞

(9)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10)邮政编码:200030

(11)联系电话:021-24267777

(12)传真:021-24267733

(13)互联网地址:www.calxon-group.com

(14)电子信箱:ir000918@calxon-group.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朝晖,其基本情况如下:

郭朝晖,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历任武汉科技大学助教、讲师,现任武汉科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6楼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24267786

传真:021-24267733

邮政编码:20003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受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增设电子邮件方式接收上述文件。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备妥的相关文件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000918@calxon-group.com。委托投票股东在电子邮件发出相关文件后,应同时将相关文件原件按前述步骤送达或寄至指定地址。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郭朝晖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朝晖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3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王道魁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王道魁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道魁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王道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道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王道魁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