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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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4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宏源大厦1301海航投资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 朱卫军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303,851,8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9,912,0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7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13,939,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47%。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3,939,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13,939,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747%。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施念清、梁效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85,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4,9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3,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749%;反对4,966,0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20,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11%;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8,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862%;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20,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11%;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8,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862%;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85,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656%;反对4,966,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73,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749%;反对4,966,0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2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532,4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93%;反对5,319,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0,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8399%;反对5,319,4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1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210,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33%;反对5,641,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98,2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292%;反对5,641,5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47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366,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948%;反对5,485,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13%;反对5,485,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8《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809,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06%;反对5,042,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9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8294%;反对5,042,0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7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13%;反对5,485,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3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54,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513%;反对5,485,1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议案10《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227,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88%;反对5,62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14,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6488%;反对5,624,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5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20,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11%;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08,0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862%;反对5,131,7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念清、梁效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