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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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含商誉资产组在减值测试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金额为150,919.51万元。
二、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过程
本公司合并合利金融所形成的商誉在本报告期末的账面值89,435.68万元,为收购合利金融90%股权对应的商誉,调整后包含100%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30,245.20万元,详见下表: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组成
减值测试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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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减值测试日2021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50,919.51万元,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100%商誉的账面值之和130,245.20万元,故本公司2021年度对合并合利金融形成的商誉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说明本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假设及参数是否一致,如否,进一步说明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你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资产减值计提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
回复:
一、商誉减值测试假设及参数
本年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假设基本保持一致;本年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参数的确定方法基本一致,各年度的主要参数数据对比如下:
(一)资产组的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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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指标中主要参数
1、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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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利宝2016-2021年报表主营业务收入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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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测和实际经营数据显示,2017-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未来收入增长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在2016年收购合利金融时,主营业务收入的基数较小;随着收购后营业收入的持续上升,市场份额的提升,并参考减值测试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预测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呈波动下降趋势是较为合理地反映了减值测试当期的市场变化情况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
2、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EBITA/营业收入的比值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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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利宝2016-2021年报表EBITA/营业收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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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数据显示,2017-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中预测未来年度EBITA时主要以参考测试当期的水平,并综合对未来行业发展预期后确定的,预测水平是较为谨慎的。
3、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资本性支出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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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数据显示,自2020年起,由于线下收入占比大幅上升,固定资产投入大幅增加,故资本性支出大幅增加。
(二)折现率r
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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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商誉形成时与2017年度减值测试的评估对象是合利金融股东全部权益,折现率的模型为WACC定价模型,折现率与现金流均为税后口径;
2018年度之后,折现率的模型为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折现率与现金流均为税前口径。由于减值测试日不同,无风险利率和市场期望报酬率及行业无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系数均存在一定的波动;故折现率的取值不同。
(三)预测期与收益期
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期均为5年,收益期均为永续。
(四)本次计提商誉减值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经测算,含商誉资产组在减值测试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可回收金额为150,919.51万元,高于含100%商誉资产组账面值130,245.20万元,故我公司本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综上,本报告期末商誉减值测试与形成商誉时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收入预测的依据、收入增长模型、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方法、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均未有明显变化。由于盈利预测是基于历史年度特别是测试当年资产组实际形成的现金流情况、及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未来经营规划为前提做出的,而资产组减值测试当年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等方面的影响收入及利润完成情况不同,故各年度与盈利指标相关的参数的取值均有一定的差异是合理的。我公司本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是准确且合理的。
二、不存在通过资产减值计提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
(一)合利宝2016-2021年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线上收入、线下收入及增长率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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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公司的整体战略布局,自2016年收购合利金融(合利宝)以来,首先是从线上业务开始着力,因此2017年和2018年线上业务发展迅速,线上收入的实际增长率分别为3303.2%和348.0%;合利宝持有的线下银行卡收单的牌照是全国范围的,由于线下业务需要在各地成立分公司开展业务,分公司的设立需要在当地人行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才可在当地展业;另外,由于线上线下的产品,在系统、模式都有区别,故线下业务需要独立于线上业务的产品、技术、运营和销售团队,合利宝自2019年逐步建立及完善了线下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开发线下独立的系统、APP等,和全国的代理商进行业务合作,2020年起线下业务发展迅速,因此2020年和2021年合利宝线下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68.2%和177.4%。根据管理层规划,未来合利宝的发展重点为线下业务,线上业务仅保持智慧零售领域的条形码业务。
(二)2020年和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2020年和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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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由于2020年是线下业务大幅投入的第一年,年末线下业务的占比仅30%,且受新冠疫情影响实际收入及利润的完成情况未达2019年末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期;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2021年度线下收入的增长情况超过预期,管理层预测未来线下收入的占比和资本性投入均高于2020年预测,因线下收入的毛利率高于线上收入,故2021年末减值测试的未来现金流高于2020年末预测数据。
2、2020年末和本报告期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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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报告期末的盈利预测是以历史年度特别是测试当年资产组实际形成的现金流情况为基础、以标的资产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未来经营规划为前提做出的,由于管理层对于资产组的未来规划是以市场供求为前提,同时考虑行业特点、标的资产经营优劣势等方面的影响,并不存在利用主观判断对盈利预测进行人为调节,故我公司不存在通过资产减值计提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
(3)请年审会计师结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说明是否对商誉减值事项执行充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关注公司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不同年份差异化折现率的恰当性、是否对商誉减值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复核、是否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详细记录应对措施的实施情况。
回复:
本问题涉及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问询函回复出具的专项说明。
6、2022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2019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890.72万元;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结合公司自查情况,公司对前期存在的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测算并列示因虚构保理业务导致的你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利润总额、净资产的虚增金额,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已准确完整的反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关事项的影响。
回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4号),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2018年12月,仁东控股二级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与太原市圣地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雅)、山西天欣意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欣意)、河北冠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向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发放本金合计27,900万元的商业保理贷款。上述保理业务缺乏真实商业背景和应收账款底层资产支持,虚增2019年保理业务收入3,890.72万元,虚增2019年利润总额3,890.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67%。
(二)2019年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数额不准确
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合计账面余额为22,600万元的应收保理款,按照3%的比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78万元。2019年年末仁东控股对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债权的实际未收回金额为26,900万元,且上述债权并非保理款性质,不应当使用保理业务组合坏账计提标准(关注类3%)。根据仁东控股账龄组合坏账计提标准,1至2年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为10%。由此,2019年仁东控股少计提坏账准备2,0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6%。
(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保理业务收入、利润
2019年底、2020年初,合利保理与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华讯方舟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讯)、深圳市华讯方舟卫星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卫星通信)、上海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缘信)开展保理业务,向华讯科技、湖北华讯、华讯卫星通信、上海缘信发放本金合计20,600万元的商业保理贷款。同时,合利保理继续与圣地雅、天欣意、冠瑞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19年保理业务还款与2020年保理业务放款存在资金闭环,并非实际开展保理业务。2020年上半年虚增保理业务收入2,065.3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65.3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为202.32%。
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进一步自查自纠,由于部分业务具有延续性,为了彻底纠正错误,此次追溯调整把存在资金闭环的相关保理业务一并进行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前期存在的问题,通过对2019年及2020年的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处理完毕。
二、财务指标虚增情况
因虚构保理业务导致公司2019年度、2020半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的虚增金额,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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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年度审计时,已经将不符合确认条件且未收款的营业收入冲回,所以本次追溯调整后,2020年年度调减营业收入金额小于半年度调减金额。
三、差错更正影响
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已准确完整的反映《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关事项的影响。同时,由于《行政处罚决定书》数据截止时间为2020年半年报,部分业务具有延续性,为了彻底纠正错误,此次追溯调整把存在资金闭环的相关保理业务一并进行差错更正,涉及2020年年度数据的调整。前期存在的问题,通过对2019年及2020年的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处理完毕。2019年、2020年调整明细如下:
(一)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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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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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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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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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情请参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2020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2)请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说明你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有关信息披露是否合规,你公司是否需要披露更正后的2019年及2020年财务报表或鉴证报告等文件,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
回复: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五条“公司对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广泛性影响,或者该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更正后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公司聘请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更正后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审计并出具了新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2020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第六条“公司在临时报告中应当披露的内容包括:(一)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三)更正后经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四)更正后的中期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五)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差错更正的性质和原因进行了说明,披露了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涉及更正事项的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本次更正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进行,审议程序严谨规范,相关信息披露及差错更正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7、年报显示,其他流动资产预缴或留抵的税费期末余额6,024.56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前述预缴或留抵的税费形成背景、计算过程,预缴或留抵的税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其他流动资产预缴或留抵的税费形成背景
其他流动资产预缴或留抵的税费主要是2021年已确认为资产或成本、费用,但是尚未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所致,包括上游中国银联、中国网联和银行的通道成本、代理商分润、采购机具等。
二、其他流动资产预缴或留抵的税费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资产或计提成本、费用时,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格中的不含税价格及增值税入账,其中未收到发票或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
增值税进项税的金额与供应商应开给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及对应税率相关。公司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作为进项税抵扣后,从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冲销至应交税金科目。
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预缴或留抵的税费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末余额较大,主要与2021年营业成本、固定资产投入增加,以及向供应商获取的支付周期较长有关。
2021年公司第三方支付收入和成本增幅较大,且为了拓展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增加了POS机具的采购,同时为保障公司更好的经营性现金流,向供应商协商了更长的支付周期,因此未支付但已确认资产或计提成本和费用的金额增加较多,以及部分清算机构开具发票需要1-2个月的周期,因此导致未取得发票或未认证的进项税金额较大。
其他流动资产预缴及留抵的税费余额较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本问题涉及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问询函回复出具的专项说明。
8、年报显示,你公司发放贷款及垫款期末账面余额3,428万元,贷款损失准备1,096.3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2,331.7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情况、是否为关联方等)、具体事项、收入确认期间和金额(如适用)、收入确认是否满足确认条件(如适用)、贷款及垫款的账龄、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减值测算的具体过程,并据此说明你公司是否足额计提了贷款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小额贷款业务按净额法,依据发放贷款合同条款分期确认利息收入。截止2021年末,小额贷款业务已经确认利息收入但尚未实现回款58万元。
2021年发放贷款及垫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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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等级划分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文件的标准和贷款五级分类要求执行,减值计算时首先对发放的贷款余额按五级分类标准划分为正常(正常还款未出现逾期)、关注(逾期1-90天)、次级(逾期91-180天)、可疑(逾期181-270天)、损失(逾期270天以上)五个风险等级,然后分别按照1.5%、3%、30%、60%、100%的计提比例进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足额计提。
按交易对象类型分类:
①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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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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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项目:中国移动信用购机项目是仁东小贷于2019年9月上线的线上小额个人消费类信用贷款产品。该产品笔均贷款金额约1100元,贷款期限为12-36个月不等,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按月还款。交易对象面向中国移动线下门店有手机购买需求和话费套餐更换需求的个人消费群体,所有合作方和客户均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33800笔,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1614.37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248.17万元,账面价值1366.20万元。
商户订单贷项目:商户订单贷是仁东小贷开发的基于海拍客B2B电商平台注册商户进货订单的经营性贷款产品。该产品仅向满足风控资质要求的、已在该电商平台注册的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个人客户主提供经营性贷款,放款金额500元-20万元不等,本产品设计随借随还和按月分期偿还两种借款方案供不同客户选择,平台方及小微企业商户均非我司关联方。2021年6月15日为客户卢某发放9.62万元贷款,约定随借随还,但不超过一个账单期45天。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1个,已逾期199天,年末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9.62万元,计提损失准备2.9万元,账面价值6.72万元。
企业经营贷项目:为响应国家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仁东小贷对从事成产、服务和贸易类业务的小微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2个,分别为沧州市优阔商贸有限公司和沧州金迈轩商贸有限公司,在2020年9月8日发放贷款500万元和300万元,合同约定贷款期限3个月,年化利率12%,按月付息到期还本,2020年12月合同到期后申请展期半年。2020年度9-12月客户如期正常还息,期间我公司正常确认税后利息收入28.43万元。2021年1月2家公司偿还了1个月利息后,在6月份展期到期后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偿还本金和剩余利息,2021年度确认税后利息收入1.76万元,相关收入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交易对象沧州市优阔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2日,注册资本800万,沧州金迈轩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两家公司主要业务是向河北地区公办学校提供牛奶、面包等营养校园餐服务,均非我司关联方。2021年末本项目2户在贷客户已逾期207天,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800万元,按照可疑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480万元,账面价值320万元。
抵押垫资项目:该贷款产品系为有房产抵押类贷款的个人客户提供的短期抵押垫资,借款周期一般在10-30天,借款客户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12月28日为客户郭某发放305万元贷款,合同约定年化利率11.34%,随借随还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客户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在贷客户1户,属于未逾期正常贷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305万元,按照正常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4.58万元,账面价值为300.42万元。
民盛易贷项目:民盛易贷项目是2018年上线陆续投放的现金分期产品,主要满足C端个人客户线上便捷的小额日常消费方面的资金需求,单笔客户放款金额为5-15万元,贷款期限12-24个月不等,还款方式为等本等息按月还款,借款人与我公司均无关联关系。本项目产品于2019年就已下线停止新增放款。2021年末本项目逾期客户共32个,剩余未还本息均逾期超过1年,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203.37万元,按照损失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203.37万元,账面价值为0。
个人消费贷项目:小额个人贷款部分为2018年小贷刚开业试运营之初,与北京维科特睿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招彩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的消费分期产品,项目已于2019年6月结束。项目业务包含了贷款期限1-12个月不等的分期产品和60天定期产品,贷款金额900元-10000元不等,分期产品年化利率20.16%,60天定期产品年化利率14.4%。合作公司无锡招彩旺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北京维科特睿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4月1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两家公司主要负责互联购物商城平台的具体运营和贷款服务推广,均与我公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小额个人在贷客户302笔,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152.14万元,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152.14万元,账面价值0。
大额个人贷款部分为线下个人客户提供用于住房装修、婚嫁等个人大额消费的贷款产品。2021年11月24为客户何某、2021年11月25日为客户李某分别发放240万和100万元线下大额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一年,年化利率1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1年11-12月期间确认税后利息收入3.3万元,相关收入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两客户均与我司无关联关系。2021年末本项目2个在贷客户属于未逾期正常贷款,贷款及垫款账面余额343.5万元,按照正常类标准计提损失准备5.15万元,账面价值为338.35万元。
本问题涉及年审会计师发表的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问询函回复出具的专项说明。
9、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6.8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49.35%,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及内容、前五大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你公司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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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近三年主要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
(2)说明你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的情形,如是,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两家通道服务方为中国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指定上游清算机构,非依赖关系。两家机具供应商为合利宝的主要机具合作商,合利宝不止此两家机具供应商;另外一家为合利宝的代理服务商,合利宝在全国与众多软件服务商、代理商合作拓展商户,不存在对个别供应商存在重大依赖情形。
10、年报显示,你公司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46亿元,你公司2020年及2021年分别发生新增采购其他设备1.65亿元、1.94亿元。请你公司说明各报告期新增采购其他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存放地点、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减值测试情况等。
回复:
公司本期新增采购的其他设备主要是合利宝为拓展银行卡收单业务而采购的 POS机具。合利宝具有全国范围的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已在全国 30个地区取得备案回执,可以展业。合利宝于 2020 和2021年着力开拓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新购置 POS 机具,通过代理商布放到全国的特约商户,满足商户利用 POS 机具收款的需求。布放的 POS机存放在商户处,通过交易后台可以查询机具的使用状态和交易记录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 3 年。我公司机具折旧年限 3 年,与同行业保持一致。截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账面固定资产未发现存在减值迹象。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15)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4)。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年报期间工作量大,涉及数据较多,工作人员疏忽误将上年度数据填写在本年数据栏内,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二、公司基本情况”中“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中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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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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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2.0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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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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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大额债务逾期违约主要是与润泽泰丰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简称“润泽公司”)之间的1.5亿人民币借款纠纷,目前该纠纷仍在诉讼过程中,控股股东正在与润泽公司就上述还款事宜的解决进行积极磋商。除上述与润泽公司的诉讼外,控股股东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主要系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所致。控股股东对外未发行债券,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正积极核实、应对相关诉讼,并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暂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霍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14,200,5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5,280,9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3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919,6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4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6%;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4,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52%;反对10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202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7,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0%;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6,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5%;反对10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7、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5%;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8%;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7%;反对10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86%;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8、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21,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18%;反对9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4%;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096,7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815,8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11%;反对10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62%;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上接10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