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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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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
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2-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6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

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和2022年5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及数量

1、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期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或公司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根据2022年4月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4,84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81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4.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7.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7,019,91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本期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次涉及受让股票数量为4,843,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16%。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期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31811”。

2、本期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及资金来源

根据《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持股计划(草案)》),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本期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4,843,900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197,019,910.00元。本期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一致。

3、本期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2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5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4,843,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16%。

本期持股计划与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本期持股计划与公司已设立并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前述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公开增发或发行可转债获得的股票,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以及因持有该等股票获得的股票分红和资本公积送转的股票。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本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展期事宜需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本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设立12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

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对应的权益将根据公司专项考核制度以及持有人归属期内专项考核结果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在持有人归属期内专项考核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持有人每个归属期归属的标的股票对应权益比例如下:

当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日起对应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在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的情况下,标的股票权益的归属可由管理委员会决定直接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

本持股计划在各归属期期满后,以公司完整会计年度对持有人的专项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专项考核系数及当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持有人的专项考核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

持有人当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所对应权益数量=目标归属数量×个人专项考核系数。

持有人基于当期个人专项考核结果未获归属的权益,不可递延。

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因个人专项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收益,由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收益重新分配给其他持有人,或由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出售后的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0人,上述持有人与本期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期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际控制人杨卫东先生与公司副董事长杨玉英女士、副董事长马国林先生,该三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为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杨卫东、杨玉英和马国林;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据此,杨卫东、杨玉英和马国林三人承诺不在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期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期持股计划与杨卫东、马国林和杨玉英以及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期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期持股计划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四、本期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期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7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720,071,5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423,900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1,716,647,629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2年5月25日,公司“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一期持股计划”,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增加3,423,900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0,071,52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992037股,派发现金3.493033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20,071,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03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4373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203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9860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493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20,071,52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06,730,447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2022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6日 至 登记日:2022年6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406,730,447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5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咨询联系人:沈晓炜 丁丽萍

咨询电话:0573-82229096

传真电话:0573-8222908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