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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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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3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9,404,621股后的1,924,975,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924,975,311股×0.16元/股=307,996,049.76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307,996,049.76元÷2,024,379,932股=0.1521434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521434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36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烨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权益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孚烨投资于2022年5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54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截至2022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孚烨投资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101,219,055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累计达到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股份限售承诺: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公司2015年资产重组时所获公司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于2016年2月15日作出业绩承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177.07万元、120,302.86万元和150,317.64万元,若巨人网络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则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情况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伙协议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累计达到5.00%,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以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487,5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0,243,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