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2022-026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7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
至2022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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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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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6月17日13:00--13:30。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研行政楼405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5、授权委托书附后。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丰瑞、冉小未
联系电话:023-68851877
传真:023-68821361
2、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中国汽研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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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及参考附件2在委托书中对累积投票议案进行投票,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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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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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65 证券简称:中国汽研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大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汽研”)于2022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集团”)和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资产”)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航天科工集团为推动内部资源优化调整,拟将其直接持有的中国汽研1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1%)无偿划转至科工资产,科工资产系航天科工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无偿划转前,中国汽研总股本为988,955,587股,航天科工集团直接持有100,000,000股股份,占中国汽研总股本的10.11%。科工资产未持有中国汽研任何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后,中国汽研总股本不变,航天科工集团不再直接持有中国汽研股份,将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科工资产间接持有中国汽研100,000,000股股份,占中国汽研总股本的10.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航天科工集团和科工资产。
1、航天科工集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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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工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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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签署情况
2022年5月27日,航天科工集团与科工资产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该协议已经双方签字盖章正式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股票代码:601965(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科工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和已经公告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直接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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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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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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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天科工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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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航天科工集团与所属公司航天资产为推动内部资源优化调整实施的无偿划转,对中国汽研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所持股份的计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持有中国汽研股份的计划。如果发生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集团直接持有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11%,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
本次权益变动为无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集团直接将其持有的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11%)无偿划转至航天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中国汽研的股份。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2022年5月27日,本次无偿划转双方航天科工集团与航天资产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办理中国汽研(证券代码601965)10000.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0.11%)的过户相关手续。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划出方、划入方关系
航天科工集团(以下简称“划出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航天资产(以下简称“划入方”)系划出方全资子公司。
2、划转标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前,如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等情况,标的股份无偿划转数量将同时作相应调整。
3、协议生效
划转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和航天资产签署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航天科工集团向航天资产承诺本次拟无偿划转的中国汽研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股权划转的批准情况
2022年5月14日,航天科工集团董事长专题会决策同意本次无偿划转方案。
2022年5月26日,航天科工集团出具关于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批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航天科工集团未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中国汽研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刘晓晖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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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刘晓晖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汽研
股票代码:601965(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院航天档案馆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和已经公告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直接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天资产不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航天科工集团与所属公司航天资产为推动内部资源优化调整实施的无偿划转,对中国汽研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所持股份的计划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持有中国汽研股份的计划。如果发生权益变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资产未直接持有中国汽研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为无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资产接收航天科工集团无偿划入的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占中国汽研持股比例10.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资产直接持有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11%,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
二、本次划转的有关情况
(一)概况
2022年5月27日,本次无偿划转双方航天科工集团与航天资产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在协议生效后,办理中国汽研(证券代码601965)10,000.0000万股股份的过户相关手续。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划出方、划入方关系
航天科工集团(以下简称“划出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公司,航天资产(以下简称“划入方”)系划出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2、划转标的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中国汽研10,000.0000万股股份。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完成过户之前,如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等情况,标的股份无偿划转数量将同时作相应调整。
3、协议生效
划转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股权划转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和航天资产签署的《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航天科工集团向航天资产承诺本次拟无偿划转的中国汽研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它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股权划转的批准情况
2022年5月14日,航天科工集团董事长专题会决策同意本次无偿划转方案。
2022年5月26日,航天科工集团出具关于同意本次无偿划转的批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航天资产未直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中国汽研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 康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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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 康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