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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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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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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

《公告》明确,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兼容多级托管的包容性制度安排。根据《公告》,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并行,供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主选择。

结算代理与托管银行模式有何区别?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结算代理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与结算代理人自主协商以何种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安排,并到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券账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不再要求提交结算代理协议。

托管银行模式下,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债券托管。

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加快培育具备全球竞争力的本土托管银行,提升金融体系应对国际复杂局势的能力。

《公告》表示,人民银行、证监会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证监会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收付及汇兑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在相关资金汇兑政策方面,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根据《公告》要求,及时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资金管理规定将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跨境管理政策,整合现有外汇管理要求,对业务登记、资金汇兑、跨境收支、外汇套保等进行明确,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