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股份减持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望耀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重望耀暉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被动稀释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27,777,800股增加至430,330,300股,重望耀暉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238%。
2、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重望耀暉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0,934,220股,减持比例合计4.8792%,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重望耀暉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9.97元/股-19.58元/股。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通过重望耀暉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7,529,21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部分数据计算时因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望耀暉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存在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百亚股份
股票代码:003006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住所:5705,57th Floor,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通讯地址:Suite1702-03,17/F, One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K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权益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重望耀暉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
谢秋林为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谢秋林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59,906,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210%。谢秋林除在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董事职务外,现主要任职包括泉州培新机械制造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卫康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吉尔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銳進有限公司董事,兆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Pang Kee Chan Hebert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亦无其他中国境内兼职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票,及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82,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5.90%。其中,公司现任董事谢秋林先生通过重望耀晖拟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03,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持有公司股票97,584,957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的22.81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持有公司股票76,650,737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的17.812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被动稀释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的255.25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月2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27,777,800股增加至430,330,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1238%。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百亚股份股票20,934,220股,减持比例合计4.8762%,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1年10月21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百亚股份股票20,934,220股,减持比例合计4.8762%,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均按照实施减持行为时公司总股本计算所得。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见下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Pang Kee Chan Hebert
2022年5月27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望耀暉投資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Pang Kee Chan Hebert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