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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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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2-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2-03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集团)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R21-21a地产项目,获取固定收益。后该项目出现违约,杭州星昂诉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花样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

2022年5月25日,上述案件判决,公司获悉判决结果。杭州星昂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 公司涉诉金额:5000万元本金。

● 涉诉案件已判决但尚未生效,目前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进一步处置推进。

一、本次投资业务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投资杭州昀晖,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R21-21a地产项目,该地块出让面积为48286平方米,为住宅用地。公司实缴出资5000万元用于上述地产项目,该笔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10.8%/年。

该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式如下:

根据杭州星昂与花样年集团的协议约定,花样年集团为杭州花浦及相关方与杭州星昂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杭州星昂于2021年6月18日向杭州花浦提供借款163412万元,其中杭州项晨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106220万元(包括公司实缴出资款5000万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花样年实缴57192万元。

二、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8日,按照约定,杭州星昂和杭州花浦的借款到期,杭州花浦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该项目出现违约,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提起诉讼,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5日立案,并出具了(2021)浙01民初2913号案件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1-065)

2022年5月25日,上述案件判决,公司获悉判决结果。杭州星昂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情况如下:

一、杭州花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返还借款本金1634120000 元、支付利息10161713.33 元;二、杭州花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支付逾期利息10905253.33 元(暂算至2021 年11 月11 日,自2021 年11 月12日起以1062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继续计付至该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三、杭州花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星昂赔偿律师费损失1000000 元、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745284 元;四、花样年集团对杭州花浦的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花样年集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杭州花浦追偿;五、如杭州花浦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杭州星昂有权以上海花样年所有的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0 万股股权(9%质押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海花样年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杭州花浦追偿。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共同负担。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已判决但尚未生效,目前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合伙企业管理人加快推进相关处置工作,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