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2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披露的公司被冻结账户总额为2,133.4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1.33%。本次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非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所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将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5月31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3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利集团”变更为“ST中利”,股票代码仍为“0023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以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中利集团”变更为“ST中利”;

3、股票代码:002309;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2年5月31日。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87,690万元,较2021年度期末余额已归还223.349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虽提出解决方案但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归还等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发现上述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后,及时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中利控股核实与沟通。中利控股制订还款计划,并积极筹措资金和拟用资产抵债形式归还部分占用的资金。

同时,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加强内控,分别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3、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仍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2、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

3、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4、传真:0512-52572288

5、邮箱:zhonglidm@zhongli.com

6、邮编:215542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