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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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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编号:临2022-017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以专人、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汪晓林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18)。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汪晓林、王良睦、邱怀东、蒋中祥、黄晓玲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19)。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 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6月15日下午14:00在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厦门空港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0)。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股票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2-01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和综合授信的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一是与关联方兆翔科技预计交易金额8,000万元,实际发生5,643.86万元,因信息化项目受疫情影响暂缓实施所致;二是与关联方兆翔物业预计交易金额4,200万元,实际发生3,211.6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三是与关联方万翔网商预计交易金额1,100万元,实际发生2,048.07万元,因增加T2航站楼第二国际(地区)航班到达通道改造项目的物资及设备采购、防疫物资采购所致;四是与关联方旅游传媒预计交易金额320万元,实际发生43.53万元,因疫情原因,候机楼景观提升项目暂缓实施所致;五是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实际金融服务交易金额未达最高限额。其余,2021年度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无重大差异。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预计金额与202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与关联方兆翔科技预计交易金额6,500万元,比2021年实际交易额增加856万,主要是2021年部分未实施项目推迟至2022年实施所致。

1、预计公司2022年度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7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与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翔业集团订立:(1)《土地租赁合同一一飞行区》、《租赁合同一一房屋构筑物》、《土地租赁合同一含南区道路、绿地和配套用地》、《土地租赁合同一一南区货站区》和《停车场租赁合同》,除《土地租赁合同一一南区货站》的租赁期为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外,其他合同租赁期均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租金总额为5,898.31万元。其中:1)本租赁期内配套房屋租金总额为1,189.5万元;2)土地租赁含飞行区、配套用地、停车场、南区道路、南区货站区等区域,本年租金总额合计为4,708.81万元。

(2)《房产租赁补充协议一一旧消防救援中心楼》,本公司租赁翔业集团旧消防救援中心楼,面积1920.44平方米,作为公司飞行区管理配套用房,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限为20年,全部租金394.53万元,年租金19.73万元。

(3)《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楼租赁合同》,本公司租赁翔业集团运行指挥中心业务楼,面积为9,321.40平方米,作为办公、候机等用途,合同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32年4月30日,期限为20年,一次性支付租金共计4,085.20万元,年租金为204.26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元翔空运货服(厦门)有限公司与翔业集团签订《特运库土地租赁协议》,用于作为货站配套设施危险品仓库建设用地,租赁面积1782.57平方米,合同期限2007年12月1日至2033年08月31日,全部租金501万元。

(5)签订《法律事务服务协议》、《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网络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季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期限永续。

(6)订立《供电协议》和《供水协议》,由本公司垫付翔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在厦门机场内耗用的水电费并收取水电服务费,于2008年7月1日生效,期限永续。

2.公司与兆翔科技签订《厦门机场候机楼设备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暂估2893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公司与兆翔置业签订:(1)《代建协议》,本公司将委托兆翔置业代建各项基建、维修改造工程,代建管理费参照厦门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费有关规定标准计取。(2)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房屋供员工居住使用,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合同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3)签订《租赁合同》,向其承租汇通中心一、二层部分场所,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标准结算,租赁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4.公司与佰翔酒店集团订立《呼叫中心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无异议自动延续。

5.公司与厦门花园签订《不正常航班餐饮配送协议》,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6.公司与兆翔物业签订:(1)《厦门机场T3、T4候机楼设备运行维保合同》合同金额暂定16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厦门机场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暂定金额549万,委托其对厦门机场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进行管理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度按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合同期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7.公司与万翔网商及其子公司签订《物资设备采购代理协议》及《购销合同》,公司委托万翔网商或其子公司代理招标并进行设备及物资采购。合同期限从2009年开始,无异议自动顺延,按照实际中标情况进行采购结算。

8.公司与机场建设签订《建设服务与审核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其对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提供建设服务与审核,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及支付。

9. 公司与联营单位民航凯亚订立:(1)《厦门机场离港系统维保合同》,委托民航凯亚对我司的离港系统进行维修维护,维保费采取流量计费方式,以结算期间的出港值机人次和配载架次分别与其标准单价的积的合计数作为结算期间的维保费。标准单价如下:1)出港旅客和国际出港旅客(由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离港使用合同》的航空公司承运):0.25元/人次;2)配载:5元/架次。合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配置使用收费协议(B、C、J系统)》,入网使用中国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合同金额9万/年,合同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一年。

10.公司与佰翔空厨签订:《厦门佰翔空厨食品有限公司安检护卫人员聘用协议书》,相关劳务费用每年参照协议书标准按实结算。

11.公司与兆翔广告签订《广告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权费包括固定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及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按照兆翔广告相关的营业收入进行提成。合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2. 公司与元翔集团签订元翔空运(国内)货站房产租赁协议,租赁房产的租赁期为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如租赁期内,翔安新机场已启用,则租赁期至翔安新机场启用之日前一日提前终止。年租金为人民币292万元。

13. 公司与福建快线及其子公司订立:(1)《T3-T4双楼运行车辆摆渡车接驳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按照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金额暂定230万元,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与厦门快线签订《租赁合同》,其向公司承租T4候机楼到达厅14#、15#、16#、17#、18#共5个商务柜台,及办公房产租赁,租金按合同约定标准结算,合同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14.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授信服务、票据业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20%原则确定;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翔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1.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没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对物资设备采购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承租资产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使得公司管理更加专业化,更加专注于保障航空生产运行,使公司可以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及提升服务品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出租资产场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在厦门机场范畴从事航空等经营业务所必须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为公开市场价格,同时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作价原则和标准都遵循民航总局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文件、批文、行业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开定价原则,作价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收入及利润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2022-02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厦门机场T4候机楼一楼东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

至2022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5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3日上午9:30一11:30

(二)登记地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6月13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592-5706078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