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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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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5位董事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49)。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6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自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5月27日,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及子公司德清县三星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玻璃”),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胜”)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274,684.84元。(以上数据尚未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一、 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 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10,274,684.84元,补助的类型均为与收益相关,作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影响额10,274,684.84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 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收款凭证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

●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

节余募集资金5,320.59万元(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497.79万元、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于2022

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58号文核准,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3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915,65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91,565,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6,300,000.00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为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整(¥185,265,000.00),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2,290,713.68元(其中律师费660,377.36元,会计师费1,000,000.00元,资信评级费330,188.68元,债券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0,147.6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贰佰捌拾陆元叁角贰分(¥182,974,286.3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146号)。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有3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下属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越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下辖二级支行。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可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截止2022年5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产品余额为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年产 315万平方米深加工玻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5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经公司2019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际以募集资金中的1,131.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1,131.7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 日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4)。

(二)截至2022年5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中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497.79万元、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46.9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注2] “实际投入”金额为“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之和。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1、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2、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的需求发生了变化,部分设备效率提升,公司减少购置数量或调整了设备品种。公司通过调整优化生产设备投资,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的降低了设备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3、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

(二)公司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了一定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5,320.59万元(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497.79万元、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净额、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

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39,076,51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474,780股,以137,601,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72,381.04元(含税),转增41,280,52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9,076,512股变更为180,357,032股,注册资本将由139,076,512股变更为180,357,032元。

鉴于上述事实,公司拟作如下变更:总股本由139,076,512股变更为180,357,03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39,076,512股变更为180,357,032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就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修订后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49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5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

至2022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 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6月14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 333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333 号

联系人:常旭、杨琦

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传真:0572-8469588

邮编:313213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敬请按照湖州市疫情防控通告要求,严格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会议当日,烦请根据湖州市最新的防疫政策提供相关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不符合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