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2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1.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2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4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降低约30%。本次审计费用是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普华永道中天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更换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沟通,认可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0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0日

至2022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中信重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379-64088999 传真:0379-64088108。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