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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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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8版)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5日

至2022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方大炭素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和议案6。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2-03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拟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GDR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GDR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GDR。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招股说明书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符合境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并将在符合瑞士法律和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招股书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以及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其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GDR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确定。 每份GDR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不超过570,895,555股,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15%。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 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GDR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GDR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GDR基础证券的A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15%,即570,895,555股。

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GDR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对象

本次GDR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GDR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进行转换。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120日内不得转换为境内A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GDR自上市之日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GDR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GDR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子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发行GDR拟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拓展主营业务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GDR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需要,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确定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GDR上市后适用《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拟发行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就《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时间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发行的GDR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