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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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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
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6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到期收回

及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3,000万元,其中交通银行20,000万元,招商银行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钩看跌);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NYC00052)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一、公司委托理财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聚赢汇率-挂钩美元对日元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220001Z),购买金额70,000万元,2022年5月30日该理财到期收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该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安排相关人员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钩看跌)

(1)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5月27日

(2)产品起息日:2022年5月30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29日

(4)理财本金:20,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1.65%--3.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计息方式: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 :NYC00052)

(1)合同签署日期:2022年5月31日

(2)产品起息日:2022年6月1日

(3)产品到期日:2022年8月31日

(4)理财本金:3,000万元

(5)年化收益率:1.65%--3.5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7)计息方式: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 交通银行(证券代码: 601328)、招商银行(证券代码: 60003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2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99,353.16万元)的23.1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3,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4票,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公司通过贷款、委托贷款等形式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归还到期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或一次性申请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该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提取和使用上述额度,可提前归还借款。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议案,公司将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6票,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快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建信息及重大资产出售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方开展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的回复尚需补充和完善,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尽快就《问询函》涉及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提供60,000万元财务资助。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为加快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向赛马物联提供6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赛马物联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自波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洲北街银川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509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二)赛马物联股权结构

赛马物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三)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赛马物联总资产75,615.84万元,净资产39,157.9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222.58万元,净利润416.81 万元。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三)资助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四)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

(五)资金用途:营运资金

(四)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提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加快推进赛马物联“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业务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公司本次向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本次提供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提供借款事项,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向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向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