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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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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2-02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19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31号,以下简称“《年报工作函)》”)。公司就《年报工作函》中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分析,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生产经营

问题1:公司资产负债率近五年持续高于75%,超出同行业平均水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有息负债合计10.96亿元,母公司有息负债高达9.03亿元,但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4.1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现金流情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未来资金支出安排与有息负债到期偿债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公司仍存继续为原子公司金杯车辆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而为此提供反担保的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被法院裁定重整,说明相关事项进展及你公司已采取、拟采取的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措施。

回复:

(1)公司十分关注自身财务稳健性并积极改善资本结构,最近五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从2017年的85.41%下降至2022年一季度的74.67%。2021年末,公司母公司有息负债9.0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5.70亿,长期借款3.33亿(详见表1),上述借款将根据到期情况及公司资金情况进行续作或清偿,2022年计划续作借款5.07亿元,计划减少借款本金约1.34亿元,未来将逐步压缩偿还。公司2022年初经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了本年度信贷计划,目前公司正按照年初信贷计划有序实施借款压缩和续作,公司与相关银行持续进行良好沟通,部分银行续作已得到落实。

表1:母公司存续借款情况 单位:亿元

2022年母公司资金来源预计约10.91亿元,资金支出预计约7.51亿元,资金可实现平衡(详见表2);母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2022年初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14亿元,预计2022年收到子公司2021年度分红约1.7亿元,预计续作借款5.07亿元;资金支出主要包括预计压缩借款本金1.34亿元,预计支付财务费用约0.7亿元,预计支付管理费用约0.4亿元,预计续作借款周转偿还5.07亿元。

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成本管控,提高盈利能力,增加资金回笼。公司目前资金链稳定,不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表2:2022年母公司资金平衡情况 单位:亿元

(2)公司尚存在一笔为原子公司金杯车辆提供的1亿元担保(本金)未解决,预计公司极大可能履行担保责任。该笔担保对应的贷款已于2021年9月到期,相关贷款未获展期。公司一直与债务人、反担保方、银行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妥善解决。截止目前,金杯车辆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现金清偿能力,截止2022年4月末,金杯车辆总资产29.37亿元,负债95.57亿元,资产负债率325.40%(未经审计),逾期贷款本息合计15.56亿元,未结诉讼、已结诉讼、被执行案件涉案金额分别为8.01亿元、2.63亿元和2.60亿元。反担保方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已纳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12家企业名单,有关方尚未推出重整计划草案。公司于2020年5月成立清欠工作小组,随时跟踪金杯车辆、资产公司、华晨集团动态、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最新情况,并根据最新情况采取沟通、发函、实地考察等措施。公司2021年4月6日向华晨集团破产管理人申报担保事项相关债权并获得确认及额度预留,公司将作为普通债权人获得相应受偿,目前尚不确定受偿方式、受偿比例及受偿时间。该笔担保已于2020年度计提损失。

问题2:公司客户集中度高,且关联销售占比大。本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6.3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9.35%;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44.75亿元,占比86.21%,对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达84.64%。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客户名称、关联关系、销售额、历史变动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销售模式等,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客户依赖;(2)结合对手方资信及销售实际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3)结合在手订单、与大客户之间合作方式、合作背景等,说明与现有大客户之间业务往来的可持续性;(4)结合公司业务特点、行业竞争格局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拓新客户的能力与条件,以及是否有降低重要客户依赖程度的解决措施和相关安排。

回复:

(1)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详见表3,2021年公司第一大客户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相关营业收入占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的84.64%,最近几年华晨宝马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75%,其他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占比均不超过2.5%。公司通过参与华晨宝马座椅及内饰业务的招投标获得订单,由于华晨宝马为行业头部企业和公司优质客户,公司在现有产能、资金、技术情况下选择优先向华晨宝马供货,客观上形成了对其销售占比较高的特征。此外,最近几年,公司中华、雷诺相关业务收入下降,造成华晨宝马业务占比相对提升。公司单一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大客户依赖,但鉴于华晨宝马为优质客户,风险总体可控。

表3: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亿元

(2)公司前五大客户最近三年回款情况详见表4,截至2022年5月23日,华晨宝马、重庆长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应收账款已于期后全部收回,回款比例100%;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应收账款已于期后全部收回,2021年应收账款由于疫情影响回款周期有所延长,目前分别存在25万元、2400万元应收账款未收回,预计可收回;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雷诺”)2019、2020年应收账款已于期后全部收回,2021年由于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对其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除华晨雷诺外,公司其他前五大客户均能保证稳定的周期性回款,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回款尚不存在重大风险。

表4:公司前五大客户回款情况 单位:亿元

(3)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一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汽车座椅和内饰业务处于尚未量产阶段的新在手订单预计产品生命周期7年(2024年到2030年),公司目前已完成新订单量产前的生产线建设、各项测试和准备工作,预计未来产品生命周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平稳。但由于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现有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无法获得接续订单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沈阳金杯李尔汽车座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李尔”)和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延锋”)通过参与华晨宝马汽车座椅和内饰项目招投标获得订单,华晨宝马虽是公司关联方,但其招投标标准及过程十分市场化,金杯李尔和金杯延锋凭借其完善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领先的零部件产品研发能力和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获得华晨宝马的认可。例如,金杯李尔的华晨宝马G18项目头枕、发泡、蒙皮、组装全部一次性绿色通过客户的量产过程审核(PZS),是华晨宝马历史上首个一次性绿色通过整椅PZS的项目,树立了华晨宝马整椅项目管理的新标杆。金杯延锋的华晨宝马G18项目全部通过客户过程审核,其中仪表板和中控项目获得客户一次性绿色通过。金杯李尔、金杯延锋均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金杯李尔获得智能工厂及省级绿色工厂认证,金杯延锋获得智能升级示范项目数字化车间以及省级绿色工厂认证,两家子公司具备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4)目前,公司子公司金杯李尔、金杯延锋在手订单生产饱和,正在积极扩产;金杯李尔、金杯延锋有能力应对市场风险,有能力开拓新客户,获得其他客户订单。金杯李尔和金杯延锋在工艺制造、生产运营和开发能力方面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金杯李尔是辽宁省瞪羚企业,金杯延锋是辽宁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2021年末,金杯李尔拥有专利42项,金杯延锋拥有专利80项。

子公司金杯物资和金杯产业最近两年实现业务转型,其原业务主要是为系统内企业提供物资采购服务,随着金杯车辆的剥离和公司中华雷诺业务的下降,其生存面临挑战,最近两年金杯物资和金杯产业向汽车销售转型,2021年实现汽车销售2,697辆,营业收入2.35亿元,同比增长8%。子公司铁岭华晨成功获得一汽解放一级配套资质,实现产品批量供货;上海敏孚成功获得大众配套资质并实现供货;目前前述一汽解放和大众配套金额较小,公司将积极努力获得新客户认可并努力扩大份额。

公司高度重视外部市场开拓,积极寻求拓展其他高端车型零部件业务,在公司内部对市场开拓业务给予相应的资源倾斜,并将外部市场开拓能力作为重要的内部考核指标。2021年公司接洽了多家高端车型零部件供应商,积极筛选潜在的合作伙伴,目前尚未就潜在项目形成意向。公司持续关注行业趋势,未来将顺应行业趋势进行产品品类改进。

问题3:年报显示,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51.91亿元,母公司营业收入仅1.17亿元,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业务,但年报中未披露重要子公司相关经营情况。请公司对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五条的要求,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及数据。

回复:

公司重要子公司金杯延锋和金杯李尔分别向整车厂商供应汽车内饰和汽车座椅,其财务信息是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若披露将会对金杯延锋、金杯李尔的市场竞争、商业谈判及公司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五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2.7、2.2.8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批,豁免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和文件中披露重要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金杯延锋和金杯李尔2021年度生产平稳,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金杯延锋和金杯李尔是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2021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贡献净利润4.53亿元。此外,公司合营企业施尔奇汽车系统(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尔奇”)为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亦超过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0%,施尔奇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1,381万人民币,生产经营地为沈阳,公司持有其50%股份,施尔奇主要生产汽车座椅骨架,是金杯李尔等整椅厂商的座椅骨架供应商。公司其他子公司规模较小。为便于投资者理解,现补充披露公司重要子公司部分财务信息如下:

表5:重要子公司部分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二、关于内控和治理

问题4:会计师出具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显示,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金杯申华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期初余额26.50万元,期末余额0万元,期间偿还26.50万元,原因为代垫费用。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款项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具体原因;(2)上述往来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是否构成资金占用;(3)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回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晨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2012年及2013年分多次累计向沈阳金杯申华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申华”)转款合计26.50万元,上述款项主要用于为金杯申华垫付审计费、律师费、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费用,上述款项于2021年3月全部收回。(详见表6)

(2)公司为金杯申华垫付费用事项有一定历史背景,公司最近几年多次向其追讨上述款项并于2021年3月成功追回。公司上述往来构成资金占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近期公司财务部门就应收款项、往来资金进行了严格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杜绝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刻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问题5:相关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采购、日常销售分别拟较年度计划追加4.04亿元、0.26亿元,合计追加达4.30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7%,远超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前期未进行审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逐项说明未进行审议但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内容、交易对手方等情况,并就交易的必要性和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分析;(2)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公司后续将如何加强内控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2021年度未及时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表7,其中业务2、3、10、15、16为小额零星偶发性日常关联交易,业务1、8、9、11为与原计划出现差异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4、5、6、7、12、13、14为与新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促进公司发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未及时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金额较大的是与李尔(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李尔集团”)、延锋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延锋国际”)的交易。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与李尔集团2021年开展合资合作,共同拓展高端汽车座椅业务,相关股权工商变更于2021年9月完成。由于合作关系,李尔成为公司子公司的另一股东,公司亦持有其子公司沈阳李尔金杯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根据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五)的相关规定,李尔集团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公司对该关联方未能及时识别,造成未及时追加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公司子公司金杯李尔与李尔集团子公司分别为同一整车厂商指定的汽车座椅一、二级供应商,分别接受整车厂商座椅整椅和座椅核心部件定点,公司子公司金杯李尔向李尔集团下属子公司采购汽车座椅相关部件和原材料,2019年、2020年、2021年全年、2021年9-12月采购金额分别为3亿元、2.8亿元、3.24亿元、1.10亿元。由于采购价格和数量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李尔集团的交易不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金杯延锋的另一股东延锋国际与公司合作多年,金杯延锋与延锋国际子公司分别为同一整车厂商指定的汽车内饰一、二级供应商,分别接受整车厂商汽车内饰及内饰核心部件定点;同时,由于延锋国际内饰业务规模较大,公司亦可间接通过其外采规模较大的优势实现自身采购的集约。公司子公司金杯延锋向延锋国际下属子公司采购汽车内饰相关部件,2019年、2020年、2021年采购金额分别为0.64亿元、0.60亿元、0.52亿元。由于采购价格和数量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延锋国际的交易不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况。延锋国际亦为公司未能有效识别的关联方,根据当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五)的相关规定,延锋国际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后续将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内外部相关制度流程,对认定模糊的关联方从严认定,提高日常关联交易台账统计频率;加强子公司管控,强化关联交易事前审批制度,加强内部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加强法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关联方、关联交易明细资料,公司追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及时审议新增及超出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流程存在瑕疵,我们将督促公司加强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从严认定、精细管理的原则进行改进。

表7:公司2021年度未经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问题6:前期公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李卓自2015年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一职,任职期间已超6年。同时,年报显示,李卓应参加董事会次数7次,出席6次,但披露缺席次数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十五条,说明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任职时间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如违反,请说明解决措施;(2)请公司向独立董事核实其未出席董事会的原因,是否勤勉尽责,并核实年报披露信息的准确性。

回复:

(1)独立董事李卓在公司的任职时间存在超期问题,公司此种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公司现有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李卓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只能在下任独立董事到任后生效,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李卓独立董事本人多次提醒公司尽快解决其任职时间超期问题,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方未能及时推荐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造成李卓独立董事任职时间超期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届董事会换届时解决该问题。

(2)2021年度,李卓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数7次,实际出席7次,其中,亲自出席次数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6次;2021年年度报告中李卓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0为工作人员笔误,应修正为1,李卓独立董事不存在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李卓独立董事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完善治理提出多项有益建议。因上述年报信息的误差给投资者和李卓独立董事带来的不便,公司表示歉意!

以上为《年报工作函》的内容及回复,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