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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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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到董事八人。监事会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天坛生物高管人员易地任职居住租房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蓉生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分立为独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蓉生”)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存续公司,以下简称“新通江浆站”)和平昌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平昌浆站”)。分立后新通江浆站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人民币,新平昌浆站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成都蓉生持有分立后两家公司股比均为100%。两家公司资产权益划分根据经国资评估备案后的审计、评估结果确定。

新通江浆站和新平昌浆站的股东结构、经营模式、收益分配等与分立前保持不变;原“通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平昌分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都蓉生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罗江分公司分立为独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成都蓉生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存续公司,以下简称“新什邡浆站”)和德阳罗江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新设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罗江浆站”)。分立后新什邡浆站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新罗江浆站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成都蓉生持有分立后两家公司股比均为100%。两家公司资产权益划分根据经国资评估备案后的审计、评估结果确定。

新什邡浆站和新罗江浆站的股东结构、经营模式、收益分配等与分立前保持不变;原“什邡蓉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罗江分公司”注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兰州血制皋兰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兰州兰生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血制”)皋兰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皋兰浆站”)购置浆站项目建设用地。

同意皋兰浆站完成土地购置后,实施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131.7万元(含土地购置费),资金由皋兰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兰州血制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兰州血制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川浆站”)租赁房屋改造为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959.56万元。项目资金由张家川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兰州血制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兰州血制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洮浆站”)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10.77万元。项目资金由临洮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兰州血制增资临洮县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兰州血制全额出资3,000万元增加临洮浆站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临洮浆站注册资本由850万元增至3,850万元,兰州血制持有100%的股权,增资款项由兰州血制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血制增资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国药集团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血制”)全额出资800万元增加湖南君山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山浆站”)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君山浆站注册资本由1,900万元增至2,700万元,武汉血制持有100%的股权,增资款项由武汉血制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贵州血制黎平中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血制”)黎平中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平浆站”)购置浆站项目建设用地。

同意黎平浆站完成土地购置后,实施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184万元(含土地购置费),资金由黎平浆站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债务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坛生物制品债务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血制血浆蛋白综合利用中试车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武汉血制血浆蛋白综合利用中试车间项目,项目总投资4,858.58万元,项目资金由武汉血制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贵州血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中试车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贵州血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中试车间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239.58万元,项目资金由贵州血制自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方式:通讯方式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晓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采用通讯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视频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程序合法,会议内容真实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1年度报告正本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资产损失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7、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8、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其他议案属普通决议,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数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律师、钟云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