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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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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梁金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明景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选举明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选举周一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选举高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选举梁金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任期已于2022年3月18日届满,同时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肖忠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选举林汉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选举张永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执行标准为任期内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吴龙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选举翟雄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公司监事任职期间不领取津贴;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照岗位领取职务薪酬。本次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梁金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张永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忠良先生、林汉波先生和张永鹤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林汉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明景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曾任长沙矿山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深圳市爱特实业公司工业技术研究所所长,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明景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852,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为父子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一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明景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明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兵工学会民用爆破器材专业委员会委员,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广州分公司工程师、美国EDS公司项目经理、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贸与民爆专业委员会专家。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明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4,678,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6%,为公司控股股东,明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为父子关系,且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明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一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IHA公司会计主管、美国密歇根大学高级财务分析师、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周一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333%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071%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周一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一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高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国家民爆专家库成员,国家民爆专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获“四川省劳动模范”称号,2013年当选为四川省人大代表。1985年至2006年,历任重庆国营204厂技术员、工程师,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主管工程师、设计室主任、车间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7年至2009年5月,历任雅化有限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09年6月至2013年3月,任雅化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任雅化集团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5年6月至今,任雅化集团公司董事、总裁。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欣先生持有雅化集团股份440万股(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高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高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梁金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淄博市人大代表。曾任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金奥博京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梁金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梁金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肖忠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兵工学会火炸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兵工学会常务理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华北工学院(现中北大学)化学工程系主任、副院长,中北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火炸药专业组”成员,山西省“高等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现任南京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肖忠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肖忠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汉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

截至目前,林汉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林汉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张永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辽宁省抚顺市公安局科员、福建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张永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永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吴龙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出生,大专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专家委员会委员,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所高级工程师、研究室主任。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龙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22%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2%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龙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翟雄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至2005年1月,历任任雅安化工厂劳动人事科管理员、厂长办公室计划管理员、雅化有限综合部主管。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任雅化三台综合部副部长、部长。2006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雅化运输董事、副总经理兼综合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09年5月,任雅化有限综合部主管。2009年6月至2012年11月,历任雅化集团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1月至2013年9月,任雅化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雅化集团总部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投资管理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雅化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1年6月,任雅化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雅化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翟雄鹰先生持有雅化集团股份93万股(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翟雄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内,可由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及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8,733.9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为人民币68,653.66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使用过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70%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555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山东圣世达向其全资子公司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世达爆破”)增资;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奥博”)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对相关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山东圣世达作为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对山东圣世达进行增资,增资价格根据山东圣世达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2、圣世达爆破作为募投项目“爆破工程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山东圣世达进行增资,增资价格根据山东圣世达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用于山东圣世达对圣世达爆破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

3、北京金奥博作为募投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对北京金奥博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本次增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86411429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延义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3日

住所:淄博博山区南博山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99.813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99.8795%股权(最终以工商变更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山东圣世达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6,249.41万元,净资产19,175.87万元,营业收入17,803.56万元,净利润1,536.62万元。

2、淄博圣世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693135652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隋湘滨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7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博山镇井峪村北500米

注册资本:1,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道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均持有圣世达爆破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圣世达爆破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2,562.29万元,净资产1,499.46万元,营业收入2,482.43万元,净利润215.76万元。

3、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XUET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金刚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08日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85号院2号楼2层208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维修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产品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北京金奥博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京金奥博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03万元,净资产-0.0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9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上述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包装”)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美格包装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美格包装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美格包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美格包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月24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第二工业区白花园路18号英唐科技产业园A栋1楼

4、法定代表人:明刚

5、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含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机电设备安装、维修

7、股权结构与关联关系:美格包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格包装资产总额为2,418.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93.31万元,净资产为1,124.6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3,365.03万元,利润总额为371.85万元,净利润为360.3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美格包装资产总额为2,267.53万元,负债总额为1,054.22万元,净资产为1,213.30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为820.92万元,利润总额为93.67万元,净利润为92.40万元。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美格包装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美格包装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况正常,其决策、管理和财务等人员均由公司委派,风险可控,获得该授信额度将有助于其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美格包装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793.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92%;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0,793.84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

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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