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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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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二、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根据民爆行业相关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一)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5,208.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208.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160.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48.32万元。本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实施,拟对山东圣世达现有工业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建设电子雷管脚线和高强度塑料导爆管生产线,并搭建完善的生产过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83号),要求提高民爆行业安全发展水平,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调整优化行业结构,持续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整合,将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50家以内。为顺应国家行业整合政策,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实现向民爆产业链的生产和实际运用领域的有效延伸,2021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取得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民爆”)52.7711%股权及相关债权,泰山民爆于2022年1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成为山东圣世达的控股子公司。

综合考虑山东圣世达及泰山民爆生产条件情况,以及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调整并延续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函》(工安全函[2022]27号),整合重组后泰山民爆的全部产能并入至山东圣世达生产许可证,山东圣世达撤销淄博生产点雷管生产许可,将全部工业雷管产能转移至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新增山东圣世达控股子公司泰山民爆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同时新增泰山民爆位于日照市五莲县生产点作为实施地点,用于建设实施该募投项目中对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资金缺口。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提高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同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对山东圣世达增资和山东圣世达向新增实施主体泰山民爆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该借款专项用于推进“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工业数码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的建设和实施。上述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借款本金可根据项目需求分期分批提供资金,每笔借款以借款期限分别计算,借款利率为每笔借款的借款日(提款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借款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16588012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鹏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1日

营业期限:2000年09月01日至2050年08月31日

住所:五莲县海眼口

注册资本:1003.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民爆器材、雷管壳、加强帽、雷管箍、爆破线、金属管件的生产、 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泰山民爆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行业政策及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可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可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实施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公司尽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提案1、提案2、提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2年6月13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的不确定性,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深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未按登记时间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6月13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认真审议,选举李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李辉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李辉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大专学历。2007年3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李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000股,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222%合伙份额(深圳市奥博合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2,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