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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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42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印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2年6月7日

2、“海印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0元/张(含息税)

3、“海印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2年6月8日

4、“海印转债”摘牌日:2022年6月8日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02号文核准,于2016年6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111,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11万张,募集资金合计1,111,000,000.00元,期限为6年。2016年7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海印转债”,债券代码为 “127003”。海印转债自2016年 12月16日起进入转股期,将于2022年6月7日到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现将公司“海印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且利息含税)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即“海印转债”到期合计兑付价格为110元/张(含息税)。

二、到期兑付登记日

“海印转债”到期日和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2年6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海印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海印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0.00元/张(含息税),包含最后一年利息2.00元/张,资金发放日为2022年6月8日。

四、兑付方法

“海印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海印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海印转债”摘牌日

“海印转债”(代码:127003)摘牌日为2022年6月8日。自2022年5月24日起,“海印转债”已停止交易。自2022年6月8日起,“海印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20%。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年票面利率2%)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09.6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有关其他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00元(含税)。

3、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 “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0.00 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纳税义务。

七、其他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吴珈乐、冯志彬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