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29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解锁数量为552,96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6月9日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8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552,96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2021年4月13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4、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2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晶方科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5、2021年4月26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40,064,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1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9,915,219.54元,派送红股34,006,476股,转增34,006,47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08,077,716股。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晶方科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由72万股变为86.4万股,
6、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8,25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3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5,536,933.63元,派送红股122,477,315股,转增122,477,31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53,212,346股。此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晶方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由86.4万股变为138.24万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后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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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所持股份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52,96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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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实施2020年度及2021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股份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9日。
(二)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数量为552,960股。
(三)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8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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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晶方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8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552,960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8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晶方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方科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