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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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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5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5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物料”),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锦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香港物料、重庆锦旗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美元1,5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991.05万元(含本次,其中1,500万美元按2022年5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607折算)、16,31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525,681.6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8.04%;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535,672.6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69%。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5月份,公司为子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了如下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5月末,公司已实际为香港物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991.05万元(含本次,其中1,500万美元按2022年5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607折算为9,991.05万元),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0;为重庆锦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10万元(不含本次),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97,000万元。重庆锦旗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同时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时间内的对外担保概况,公司将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鉴于对香港物料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将2022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余额9,991.05万元调剂给香港物料,故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剂前后公司对各方的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将为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余额1,500万美元调剂给香港物料,根据2022年5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6607折算为人民币9,991.0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香港物料有限公司

2.地址:RM 2105 TJ2245 TREND CTR 29-31

CHEUNG LEE ST CHAI WAN

HK

3.业务性质:国际贸易及技术服务

4.注册资本:港币5,560万元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香港物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2.住所:重庆市綦江区铝产业园(倒班楼5号楼3单元1-1)

3.法定代表人:李阳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石墨化阴极、石墨电极、铝电解用钢爪、铝合金、石油焦、氧化铝、煅后焦;销售:废阳极、铝锭、电解质(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余热发电。(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重庆锦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保证协议》

保证金额:美元1,5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保证范围:因主债权债务合同而产生的融资本金、利息、罚息、需补足的保证金、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评估费、公证费、手续费、佣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拍卖费、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税费等)、因保证人在本协议下违约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和债务人在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其它所有应付费用。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职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香港物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锦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香港物料、重庆锦旗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因重庆锦旗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重庆锦旗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相关授权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有利于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525,681.6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8.04%,实际担保余额为535,672.6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6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91,954.3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6.25%,实际担保余额为535,672.6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8.69%;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