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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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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35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22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郑婉腾女士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大股东的推荐,现增补张希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增补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杨佐伟先生、张健福先生、张宏霞女士就补选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张希洲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对张希洲先生的推荐、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司临2022-036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简历:

张希洲,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国方正出版社编辑、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36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余条款不变。具体修改的条款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需以有权审批机关最 终核准的结果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因上述变更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2022-037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

至2022年6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议案、第3-11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议案已经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议案、第13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9日、2022年6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北京国际财源中心(IFC)B座2906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艳萍

联系电话:010-85181846

传真:010-85181849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