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沈生泉先生担任大会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左雨灵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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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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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颖、张丽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丁颖律师、张丽荣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2-059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6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崔子锋、蔡建华、周维、包文中、周勇、周海涛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沈生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6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人设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同人设计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向同人设计已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人设计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同人设计申请的该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生效日起至授信合同(授信期限1年)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生泉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第八层整层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业务;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经营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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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保证人: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期限:担保生效日起至授信合同(授信期限1年)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同人设计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有利于推动同人设计的业务发展,同人设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3%。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范青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范青女士具备履行副董事长职责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
范青,女,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科员、副主任;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