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约为1,200,000股-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0.30%-0.6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1),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于2022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65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04%,最高成交价为1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743,5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920,07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179,600股(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30,01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2-051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657,700股股份不参与此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447,500股扣除已回购137,300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402,310,200股(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7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基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故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上述调整原则将方案调整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02,447,500股扣除已回购2,657,700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399,7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2601元人民币(含税),派发现金红利7,700,000.00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657,700股后的399,78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26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334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85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92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分配比例=本次实际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即0.0192601元/股=7,700,000.00元÷399,789,80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132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91329元/股=7,700,000.00÷402,447,500股)。
综上,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132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办公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陈碧琳 董博
咨询电话:010-82939940
传真电话:010-8293224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