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378 证券简称:奥来德 公告编号:2022-045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92,74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6月7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6月7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9.274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3,136,700股增加至73,329,440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25日出具了《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7-00001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5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2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本总额共计人民币4,627,687.4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92,740.00元,新增资本公积4,434,947.40元。
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95,144.90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1772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73,329,44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2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2,74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