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8元/股(含)【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原“不超过12.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1.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1),分别于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2022-036),于2022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42.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79%,最高成交价为 8.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5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2,743,958.18元(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84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3,415,100 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 5,659,600 股(2022年5月6 日至2022年5月12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0,853,775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基本情况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含公司分支机构、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塔牌混凝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投资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认购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中融-承安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A1类信托单位1,000万份,业绩比较基准7.1%/年,期限12个月,兑付日为到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约定到期时核算支付收益,信托资金最终用于融创武汉1890项目033地块的开发建设。该信托计划具有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其持有的032地块(土地证号:鄂(2021)武汉市市不动产权第0000842号)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持有项目公司49%股权及项目公司剩余51%股权作质押担保,对项目公司进行全面监管,共管项目公司印鉴及网银ukey等保障措施。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中融信托发来的《中融-承安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次临时管理报告》,文件显示,该信托产品A1类信托单位将展期1年,具体如下:
根据本信托计划的约定,南昌融创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融创”)应当于2022年5月25日向信托计划支付A类股权收购价款。近期,受托人一直在与南昌融创、项目公司等相关方沟通协商,以督促相关方及时足额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但截至公告日,南昌融创等相关方仍未能如约履行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担保方也尚未履行担保,预计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不能如期获得足额分配。根据《中融-承安 9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A1类、封闭式)》第 3.7 条约定,信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届满时,因任何原因导致该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财产尚未变现完毕的,该信托单位自动进入延长期,且无须就此延期事宜召开受益人大会。
目前融创集团、南昌融创及项目公司来函向我司申请展期,申请展期要点如下:
1、展期期限: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份额展期至2023年5月25日。
2、还款安排:承诺于2022年5月25日前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0.65亿元,于2022年11月25日前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1.5亿元,2023年2月25日前再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低于3.5亿元,其余股权收购价款于2023年5月25 日归还。
3、增信措施:增加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就《对赌及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债务人的全部付款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目前,信托计划已收到项目公司支付的股权对价款6500万元,受托人将在扣除相关信托费用后对可分配的信托利益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受托人将继续和南昌融创、项目公司及其他交易对手、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督促相关主体尽快履行全部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款项支付义务,加大债务催收工作力度,包括但不限于着手向交易对手主张权利、处置相关权益、行使担保权利等。
混凝土投资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该信托产品本金25万元,信托产品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按展期期间的信托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回收。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加强与中融信托的沟通、联系,督促其加快处置进程,尽快向本公司兑付余下的投资本息,公司保留采用其他维权手段的权利。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公司将该信托产品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根据2021年下半年以来的房企流动性普遍吃紧和今年初房地产销售出现大幅下滑等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资产负债表日结合操盘房企的资信和外部信用评级及增信保障措施等情况,不再考虑信托产品预期收益,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期末公允价值进行列报,相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公司合并利润表,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笔信托产品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54.32万元。
为防范地产类信托产品的投资风险,公司从2021年下半年起暂停了地产类信托产品投资。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24笔,存量产品余额为25,500万元。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投资的地产类信托产品存量产品数量为13笔,存量产品余额为12,849.68万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