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2-22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3,225,679.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上述分配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3,440,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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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咨询联系人:景晶
咨询电话:028-63231548
传真电话:028-63231549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