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22-031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以下简称“丽珠制药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丽珠制药厂生产的缬沙坦胶囊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缬沙坦胶囊
英文名/拉丁名:Valsartan Capsules
剂型:胶囊剂
规格:8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6082022
上市许可持有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受理号:CYHB215070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缬沙坦胶囊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21〕50号)甲类品种,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缬沙坦胶囊一致性评价已累计投入的直接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1,716.82万元。
三、药品的市场情况
目前,国内共有10家企业(不含原研)持有缬沙坦胶囊生产批文,其中8家通过本品的一致性评价(包括丽珠制药厂)。根据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国内缬沙坦口服制剂产品2021年终端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5.56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通过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提高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等特点,且药品的销售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