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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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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6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28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发生转股及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50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407,960,700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07,960,700×0.128元)÷408,460,700≈0.1278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407,960,700×0)÷408,460,700=0。

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78)÷(1+0)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股东YUAN,YONGBIN、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熊立武、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额。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152元。

(3)对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152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 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15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0.128元(含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5669308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2-064

转债代码:113626 转债简称:伯特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伯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伯特转债”转股价格:36.01元/股;

● 调整后“伯特转债”转股价格:35.88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2年6月9日;

● “伯特转债”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2年6月9日(除息日)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9号)核准,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了90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02亿元,并于2021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伯特转债;债券代码:113626。“伯特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1年6月29日(T日)至2027年6月28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2年1月5日至2027年6月2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6.00元/股。因2021年10月26日实施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转股价格调整为36.01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本公司盈余公积后,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可转换债券发生转股及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则公司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根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综上,“伯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当公司因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故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红利D为0.1278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则调整后转股价P1=P0-D=36.01-0.1278≈35.88元/股。调整价格自2022年6月9日(除息日)起生效。

“伯特转债”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2年6月9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