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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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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6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鉴于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现金流水平及未来融资需求等原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份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2、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同意公司与青岛美河医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美河”)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批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81%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青岛美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的主体,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王晓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向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本决议通过后自2022年6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67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庆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鉴于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现金流水平及未来融资需求等原因,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进行调整。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份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2.2、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同意公司与青岛美河医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美河”)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批准《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的条款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檀叙先生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9.81%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青岛美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的主体,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6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议案,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鉴于资本市场情况变化、公司现金流水平及未来融资需求等原因,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十五条的规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份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份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3,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69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议案,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再次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70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美年健康”)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2、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10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股份总数时,以2021年末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391,425.39万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份数发生变化的情况。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07,830,342股,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4、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13.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72.06万元。按照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1年绝对值的100%、110%、120%三种假设分别计算(上述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7、在测算2022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数的影响,不考虑其他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与上年的对比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近年来,公司为了满足体检中心网点的不断布局以及新业务开拓的资金需求,除通过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外,还通过公司债券、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之需,充分利用了财务杠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90%、52.59%、53.55%。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可通过股权融资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根据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及本次融资金额上限163,500.00万元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28%,负债比率的降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控制经营风险。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实施核心发展战略,提高盈利能力

作为预防医学领域的领军企业,美年健康责无旁贷,积极践行守护中国人的生命质量的企业使命,坚守品质与创新双轮驱动为公司带来源源不断的动力。围绕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医疗导向、品质驱动、服务支撑、创新引领”,以坚决的态度稳中求进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全面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以专业的实力和丰富的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健康需求,逐步成为更具竞争力的企业健管服务平台;以优异的研发能力结合信息化、数字化能力的突破,持续建立超强的产品优势和技术壁垒;以独特的健康大数据,在学科建设和医疗资源方向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相互赋能,共建医联体,从而持续提升医疗公信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越权干预美年健康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美年健康利益。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美年健康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7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即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控制的企业青岛美河医疗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美河”)签署《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与青岛美河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第1.2条由“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乙方认购价格为6.1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修改为“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乙方认购价格为4.0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将《股份认购协议》第1.3条由“认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认购金额为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以认购价格6.13元/股计算,认购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07,830,342股(含本数);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以及其他事项导致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认购数量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认购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修改为“认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认购金额为不超过163,500.00万元(含本数),以认购价格4.01元/股计算,认购股票数量为不超过407,830,342股(含本数);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以及其他事项导致甲方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认购数量由甲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认购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出约定的,以《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与《股份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72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6月1日,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十二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相关具体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2、俞熔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俞熔先生、郭美玲女士和王晓军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交易方俞熔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熔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合计775,54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经查询,俞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用途

俞熔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具体以后续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借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公司按照签订的借款合同获得借款,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借款额度期限为本决议通过后自2022年6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借款利率和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4、担保措施

本项借款无抵押或担保。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经营和发展需求,与俞熔先生商议和办理具体借款事项,并签署借款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合理,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俞熔先生拟为公司提供借款,是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俞熔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3,683万元,其中公司向俞熔先生累计发生的借款金额为17,350万元,发生利息54.8万元。前述借款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借款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借款额度期限十二个月,即2021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7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俞熔先生借款余额为1,318.8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2-073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的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等9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6月1日,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年健康”、“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担保不超过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4%,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担保不超过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上述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锦江美年大健康维康体检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江美年”)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鲍雪娟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静居寺路20号科源种子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核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以上诊疗科目均限健康体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成都锦江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成都锦江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美年”)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周宝福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132号1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热食类食品制售(限分支机构);内科(限分支机构);外科(限分支机构);儿科(限分支机构);妇科(限分支机构);眼科(限分支机构);耳鼻喉科(限分支机构);口腔科(限分支机构);预防保健科(限分支机构);急诊医学科(限分支机构);中医科(限分支机构);医学检验科(限分支机构);医学影像科(限分支机构);预包装食品零售(限分支机构);健康医疗产业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营;职业病危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辐射检测与评价服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限分支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职业病专科(限分支机构);皮肤病专科(限分支机构);精神病专科(限分支机构);心理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长沙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长沙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株洲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美年”)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饶繁荣

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南路68号胜马可商业广场4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万元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档案管理;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进行内科、外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的检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株洲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株洲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4、湘潭市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美年”)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胡宇峰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吉安路87号吉安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经营范围:营养健康咨询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凉菜);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进行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的体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91.7608%股权,湘潭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湘潭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5、岳阳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美年”)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王岳虎

住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中路巴陵首府101-301门面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万元

经营范围:进行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职业病专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心血管病专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美容专科的体检(上述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科技项目开发,健康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技术咨询,职业病卫生技术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餐饮管理咨询,亚健康干预技术开发,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贸易代理,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体育运动咨询服务,市场调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批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零售,营养和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管制器材和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文体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51%股权,岳阳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岳阳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6、济南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大健康”)

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

法定代表人:石琳

住所:济南市天桥区北坦大街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综合门诊部: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健康科技项目开发,健康档案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济南大健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济南大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7、北京美年美福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年美福”)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翟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9号楼105、B101-B102

注册资本:人民币2,632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北京美年美福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北京美年美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8、北京美年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年门诊”)

成立日期:2009年6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4号楼501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北京美年门诊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北京美年门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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