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1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田霖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黎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田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田霖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张黎俐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简历:
田霖,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历任西蒙电气(中国)审稽部审计经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高级经理、审计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投融资中心总经理。2021年5月加入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黎俐,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理学硕士。2012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2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84,600股
●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四)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4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
(六)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441.0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
(七)2021年7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0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1年7月1日。
(八)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31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5月31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4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具体如下:
■
注: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完成了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其余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3名解除限售系数为90%的激励对象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安排。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8人,其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4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事项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4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81,150,000元变更为481,077,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81,150,000股变更为481,077,600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注册资本由原481,150,000元变更为481,077,600元,总股本由原481,150,000股变更为481,077,600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改事项
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三、相关授权、审议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前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该事项已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5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名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3名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名因主动离职与3名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4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1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72,400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724,000元加上因1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所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1,150,000股减少至481,077,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81,150,000元减少至481,077,6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7月17日9:00-17:00
3、联系人:张黎俐
4、联系电话:021-31085111
5、传真号码:021-31085352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6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6点0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推举马瑞敏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1)选举马瑞敏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选举马丽敏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聘任马瑞敏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瑞敏女士提名,聘任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和田霖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瑞敏女士提名,聘任张俊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瑞敏女士提名,聘任田霖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黎俐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结合各位董事专业资格及任职经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委员:张纯、马瑞敏、石维磊(简历附后)
主任委员:张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结合各位董事专业资格及任职经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委员:马瑞敏、田霖、石维磊(简历附后)
主任委员:马瑞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结合各位董事专业资格及任职经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委员:李海波、马丽敏、张纯(简历附后)
主任委员:李海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结合各位董事专业资格及任职经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委员:石维磊、马瑞敏、李海波(简历附后)
主任委员:石维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46万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董事马瑞敏女士、马丽敏女士、马姝敏女士、马艺芯女士、江瀛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400股。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40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81,150,000元变更为481,077,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81,150,000股变更为481,077,600股。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简历:
马瑞敏,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2002年创办公司,先后担任品牌总监、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马丽敏,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200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商品部经理、产品总监、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马姝敏,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自1999年起,任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书记员。201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特别助理、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监。
田霖,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EMBA。历任西蒙电气(中国)审稽部审计经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高级经理、审计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投融资中心总经理。2021年5月加入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俊,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2013年加入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张黎俐,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理学硕士。2012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石维磊,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产业经济学硕士、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2008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终身教职)、正教授(终身教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正教授。
张纯,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会计学专业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自1985年起,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及博士研究生导师、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李海波,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自1993年起,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展总监、新疆德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上海凯鑫森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成都市新都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固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人才官、上海麦腾永联众创空间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8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日后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和《地素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支付的金额为0元,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3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离职,已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同时,结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2,4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400股。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四)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4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
(六)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1年5月31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441.00万股,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
(七)2021年7月1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7月3日披露了《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司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00万股,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1年7月1日。
(八)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已得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激励对象离职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中一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根据《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另一名激励对象被动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根据《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股。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因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根据《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达到‘D’及以上,则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述3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股。
综上,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400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1.00万股的1.64%,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8,115.00万股的0.02%。
(三)回购的价格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的应付股利在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由公司自行派发,此次权益分派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仍然为10.00元/股。上述1名因主动离职与3名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4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1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00股,回购价格为1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如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则公司将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具体回购实施情况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公告为准。
(四)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724,000元加上因1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所需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72,4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81,150,000股变更为481,077,600股。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其未解除限售部分的2,4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2,40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其未解除限售部分的2,4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4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股东大会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权决定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2-037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下午17点0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0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推选监事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姜雪飞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98人,其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系数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对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按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为90%,其未解除限售部分的2,4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4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