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24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所列示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的回复公告如下: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亿元,同比下降200.77%,与报告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1,368.32万元存在较大差异。你公司分季度财务指标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89亿元、7.88亿元、7.17亿元、14.8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90.36万元、357.96万元、442.85万元、377.1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4亿元、-1.37亿元、1.14亿元、2.41亿元。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2021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上升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原因,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近两年现金流量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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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两年销售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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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两年采购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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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重视加快现金回流的各项工作,如:持续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交付效率及存货周转速度、加强应收款的催收力度等等;此外,公司在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优化上游供应商的付款周期等减缓现金流出的管理工作中也收效显著。公司在收、支两端同时发力,当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同比大为改善,但也留下了供应商货款支付不及时、影响企业信誉的隐患。
2021年初,公司引入国资股东,借助国资股东提供的资金支持,着力聚焦主营业务,随着公司盈利能力及融资能力提升、投资项目的现金收回增加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显著增加,公司将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更多地用于经营活动投入,及时、足额地向供应商支付到期货款,提升了公司与供应商及合作伙伴的合作信誉,并为2022年度争取更多的厂商授信额度打下了基础。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在2021年度支付的采购货款增量比率明显高于销售回款的增量比率。
公司2021年新签订单及收入规模水平较2020年度均快速增长,在业务扩张时期,公司需要在人员配置、客户储备、技术攻关、订单交付等工作上投入更多的资金,资金从投入到回收的过程是需要周期的,确认收入后形成的应收账款会在后续期间收回,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会存在合理的滞后情况。基于上述分析,2021年出现现金流与收入利润变动差异的情况是正常合理的。
(2)请结合你公司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成本确认、费用发生、销售回款、历史业绩等情况分析说明各季度财务指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1年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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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目前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IT服务、大数据和物联网、生命科学三大业务板块,客户群体主要为政府、电信、能源、金融等行业客户,该类用户大多执行较为严格的财务预算和支出管理制度,通常在年初确定项目规划及支出安排,在下半年完成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因此,公司实现收入的高峰期通常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从上表可以看出,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显著优于前三个季度。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优于前三个季度的原因是: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在年末加强对应收款项催收,严控费用支付;另外,大多数客户在年末也会着力推进项目的验收及付款工作。
通过分析2020年各季度的收入与现金流波动情况,可以看到公司2021年度各季度收入与现金流波动周期与历史情况一致。公司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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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每个项目都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跟进。商务部按月跟进项目执行进度,催收回款、收集项目签收单、验收报告以及完工进度确认单,并实时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前述收入确认原则以及获取的项目验收资料,判断该项目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则进行收入确认的账务处理,公司不存在提前或滞后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公司对费用的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在发生的当期及时确认;收入依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相应的规则及时确认,同时结转成本,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一方面是因为公司整体业务面逐渐恢复,毛利率较去年有所增长,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实行多项降本增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管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都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1的回复:
我们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公司客户的来源、获取业务的主要过程、销售模式、结算方式,询问是否发生变化;
2) 了解公司销售循环、采购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销售循环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3) 对报告期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销售合同执行情况、应收账款或预收款项余额进行函证;
4) 实施收入、采购的细节测试及截止测试,确定收入及成本分期的正确性;
5) 选取重要客户执行访谈,关注访谈信息是否与从企业获取的信息一致;
6) 获取并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对现金流量明细表购销业务明细进行复核和检查,审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的合理性,检查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项目金额是否正确、合理、完整;
7) 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季度业绩波动的原因,并结合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
2、2019年至2021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02%、49.88%、55.46%,流动比率分别为1.99、1.52、1.44,速动比率分别为1.54、1.20、1.14,2021年你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6亿元,同比下降200.77%。请结合你公司现金流状况、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公司债务结构、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等情况,说明你公司为改善资本结构和短期偿债能力的措施。
【回复】
公司近两年的现金流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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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公司的主要债务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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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克服了上半年各项经营资源不足、全年新冠疫情在各地不时影响等多重困难因素,坚定不移地实施公司既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牢牢聚焦在云计算和数据集成业务上,强化服务业务和自有产品的销售,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通过重组内部的行业事业部,和区域平台开展紧密合作,不仅实现了全年营业收入规模的增长,而且还扭转了新冠疫情曾经给2020年业务带来的收入下滑势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27.35%的增长。从上述现金流量状况表可看出,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也有25.84%的增长。
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主要为支付供应商货款、支付员工薪酬、缴纳税金以及日常经营费用的支付等。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力开源增加收入的同时,通过进一步严格预算管控、加大经营分析、运营监控的频次,及时调整损益单元的资源投放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在管控费用上狠下功夫,其中销售费用下降1,734.91万元,压缩11.9%;管理费用下降1,786.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01%。
另外,公司紧抓落实既定的资产盘活措施,先后通过变现闲置的办公房产和部分投资项目的股权,从上述现金流量状况表可看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实现回收营运资金1亿以上,有效地改善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2021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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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速动比率及流动比率虽然在近3年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但2021年当年下降趋势已经大幅好转,目前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平均水平。后续随着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地,运营效率有望得到提升。在改善资本结构和短期偿债能力方面,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2021年度,公司继续完善项目管控制度,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强化客户信用账期审核,提高服务效率,缩短项目周期,在取得验收资料后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提高存货周转率,对到期的应收账款项及时催收,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时,在采购端积极向供应商申请更优的付款账期及信用额度,做到“快收慢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2021年初,公司引入国资股东,充分借助国资股东提供的3亿元资金支持着力聚焦主营业务,在稳定既有客户群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的客户群体,实现销售订单规模的大幅增加,大大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近期现金流状况的大幅度改善,公司已分批偿还了该项借款。截至2022年4月30日,该项借款本金余额仅剩300万元。
(3)公司对国资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后续将为公司提供有力的现金支持,并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
(4)公司通过提高自身盈利能力,以优良的资产及良好的经营数据获取了多家金融机构的信赖及融资支持。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从各类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4.8亿元。
截至2021年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及金融机构融资情况比较如下,从表中可以看出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大于一年内到期的金融机构融资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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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通过有效实施各项举措,在实现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的同时,拥有了较强的融资能力及充裕的现金流,能够稳健的支持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
3、年报显示,从客户所处行业角度,政府、金融、其他行业、行业应用服务商毛利率分别为7.07%、12.28%、15.15%、14.62%,同比分别上升5.60%、2.08%、7.71%、10.30%;从产品角度,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服务毛利率分别为9.72%、22.56%,同比分别上升4.58%、13.24%。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明细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匹配,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说明
2020年新冠疫情突然爆发,疫情反复造成市场需求普遍下滑、供应链中断等情况,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及项目实施带来较大影响,项目执行周期延长也导致成本相应上升。为缓解疫情影响、推进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低价竞标获得更多的订单,也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
2021年国内疫情防控取得巨大成果,疫情常态化管控推动了市场需求的复苏,项目执行周期逐渐步入正轨。与此同时,公司实控人转换、引入新的国资股东,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信用和资金保障;公司管理团队多措并举,一方面采取开源节流、聚焦主业、深耕细作、盘活资产等多项措施,扭转了公司经营下滑的势头,稳定了业务基本盘;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预算管控、加大经营分析、运营监控的频次,及时调整损益单元的资源投放等多种措施,实现了收入规模及毛利率的双增长。
从产品角度、客户所处行业角度分别对2021年的毛利率进行分析,具体说明如下:
(1)从产品角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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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系统集成
①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五大行业,持续优化完善集成业务各行业的解决方案,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公关,增强了产业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公司在系统集成业务的竞争力增强,毛利率也随之上升;
②受疫情影响,为保证集成业务能够顺利履约,公司调整了集成业务的成本结构,降低了外采服务的比例,增加了自有服务的比例,降低了项目成本,毛利率也随之增长。
(b)系统产品
业务规模较2020年实现大幅增长,但在业务结构和合作模式上没有变化,毛利率基本没有变化。
(c)技术开发与服务
①近年来公司加大对服务业务持续投入,业务及交付团队能力明显提升,公司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在系统运维和软件开发自有服务业务上,技术开发与服务业务的规模及毛利率都有了显著增长;
②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服务体系化建设:一方面在服务业务组织架构上,明确价值定位和考核导向,清晰划分各个产品线;一方面继续加强运营管控能力。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促进了业务运行效能的提升;
③近年来公司技术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客户的认可,同时公司也进一步加大了对客户的需求开发。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类的大额业务有所增加,且以同一客户多个项目开发需求为主,不同项目的人力复用,提高了人力效率,节省了人员成本,从而该类业务毛利率上升。
(2)从行业角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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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中国战略的实施,新基建的深化推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金融、政府等客户尤其是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纷纷加大了数字化转型的投入。公司凭借多年的市场及行业积累,获得市场的认可,核心关键行业化应用、自有软件国产化适配等业务优势,为客户在建设基础数字技术平台、构建数字治理体系、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等领域提供了专业化解决方案,获得了行业客户的订单青睐,高效满足客户行业个性化需求,业务毛利率相应提高。
公司在政府、金融、其他行业、行业应用服务商的毛利率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公司持续优化完善各行业解决方案,不断加强集成技术服务的能力,提升服务各行业客户的能力,市场认可度及竞争力增强,各行业毛利率也随之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②占公司收入较大规模的金融行业,调整了业务结构,缩小了毛利率较低的业务的规模,将人力及资金等资源投放到高毛利的业务中,毛利率得到增长;
③报告期内,房屋出售业务毛利率较高,使其他行业毛利率同比提升较大。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市场需求复苏明显,新签订单增长,收入规模上升,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技术含量更高、毛利更合理、信誉更可靠的优质客户上,放弃了一些低毛利订单,经营质量明显改善。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2021年毛利率对比,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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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基本一致。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3的回复:
我们对公司上述回复相关事项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执行风险评估程序,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竞争格局等宏观环境信息;
2) 了解、评估及测试公司与收入、成本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
3) 获取公司报告期内的订单收入明细表、成本明细表,判断销售收入、成本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对毛利率水平异常的大额订单实施详细测试、询问、分析性复核等相关程序;
4) 进行销售细节测试,检查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记录、签收单、验收报告等;
5) 进行采购细节测试,检查了与成本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发票、收货记录、领料记录、发出计价计算表等;
6) 通过销售合同与采购合同,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匹配性进行核查。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毛利率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5.35亿元,同比增长24.15%,其中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余额分别为0.89亿元、3.09亿元、1.37亿元。你公司报告期未针对存货计提任何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4,095.44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发生技术服务成本的原因,是否属于对外采购成本,并结合技术服务的收入确认原则、成本与毛利率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技术服务成本的核算依据、发生原因、具体构成及占比,与技术服务费用的划分依据,未在当期结转销售成本的原因。
【回复】
(一)报告期技术服务成本概况说明
2021年末,公司存货中技术服务成本余额为13,708.09万元,其中运维服务业务的技术服务成本余额为13,660.69万元,占比99.67%,其他为专业服务、开发服务等业务的成本。运维服务业务的技术服务成本为根据已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所对应的需要向软硬件厂商外购的服务成本,由于这部分收入根据会计政策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成本也需要在相应期间内分期结转,期末余额为已外购但尚未结转完毕的服务成本。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来进行这部分业务的成本结转,已结转收入和尚未结转收入所对应的毛利率是相同的。
(二)公司技术服务收入及成本的核算原则
(1)运维服务业务: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对于需要客户验收确认的,在本公司相应的合同履约义务履行后,在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合同收入并同时将业务采购的存货结转至成本;对于无需客户验收确认的,则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收入并同比例将存货结转至成本;
(2)软件开发服务等业务:软件开发与服务业务为按照客户需求提供的软件开发或定制化服务,包括为客户订制软件、软件升级改造、推广实施等,本公司在相应的合同履约义务履行后,在经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并同时将业务采购的存货结转至成本。
(三)公司技术服务成本与技术服务费用的划分
公司2021年末的技术服务成本余额主要为EMC、ORACLE、NETAPP等软硬件产品的维保及专业服务采购,该部分成本有明确的销售合同与之对应,并应在后续期间按照与收入确认进度相匹配原则结转至成本,这部分成本能够明确划分期间,根据收入确认进度分次结转,不应计入当期技术服务费用中一次性结转。
公司技术服务费用仅为集团层面的IT维护开发需求相对应的当期一次性支出,与销售收入没有关联,不需要对应到具体的服务订单,不需要分期结转。在公司内部,技术服务成本和技术服务费用有明确的分类方式和归集类型,两者的核算规则是清晰明确的。
(2)请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交易金额、产品发出时间、结算安排、目前结转情况等,是否属于具有经济实质的销售,并结合公司的业务特征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你公司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说明所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截止性测试情况。
【回复】
(一)报告期末公司发出商品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的发出商品是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已发送到客户现场,但尚未完成系统交付并经客户验收的项目中所使用的软硬件产品。2021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30,927.47万元,按行业分类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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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业分类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发出商品主要集中在金融、政府等行业,其中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加快,对数据中心建设的需求迫在眉睫;政府深化政务服务,公共网络建设需求不断加大。公司主要客户所处行业近年业务需求不断扩大,也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布局方向。
上述重点行业项目的特点是项目规模大、集成程度高、实施过程复杂、项目周期长。自2019年中公司推行新的项目管控制度以来,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负责项目管理的同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实时与客户沟通,组织项目进行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并与客户进行结算。
(1)2021年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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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项目发出商品的合同签订时间、交易时间、产品发出时间及结算安排举例说明如下:
①2021年6月,公司与某市综保开发建设公司签订某市物流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合同,合同总金额4,398.04万元。2021年12月发货,本项目涉及软件、多个智能系统及机房工程等硬件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深化,项目集成度高,实施复杂,在2021年末未完成项目验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已运抵客户处的设备及材料确认为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②2021年9月,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磁带库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2,783.86万元。2021年10月、12月分批发货,受疫情影响厂商交货延迟,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滞后,在2021年末未完成项目验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已运抵客户处的设备及材料确认为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③2021年6月,公司与某银行签订博科交换机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2,379.80万元。受疫情影响,2021年11月30日全部货物才交齐。到货签收完毕后开始安装调试、运行测试,期间无故障视为验收合格。因本项目涉及设备多,安装调试及测试过程所需时间较长,故在2021年末未完成项目验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已运抵客户处的设备确认为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2月末,该项目已完成验收;
④2021年11月,公司与某银行签订数据库软件及服务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2,198.92万元。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完成了软件部分安装调试,第一阶段验收通过后需试运行三个月,故至2021年末还未达到验收条件,未完成项目验收,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已发至客户的软件确认为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⑤2021年7月,公司与某登记结算公司签订X86物理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354.81万元。2021年11月发货,因本项目设备交付涉及多个中心,2021年9月至11月分别完成了多个中心的交货及初验,至2021年末未完成项目终验,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公司已运抵客户处的设备确认为发出商品,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2月末,该项目已完成终验。
(2)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发出商品的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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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末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严格地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相关的发出商品和收入,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集成类业务收入确认规则导致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公司大部分业务收入来自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业务,该类业务公司确认收入的规则为: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报告后进行收入确认。
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业务一般需要经过咨询、方案设计、采购、软件开发、到货点验、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等过程,集成安装、调配调试以及解决方案的本地化开发,所需周期较长,客户验收需要时间。在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报告或者完工进度确认单前,公司已发生采购并运抵客户现场的库存商品,财务账面确认为发出商品。2021年末由于部分体量较大的项目仍未验收,从而导致发出商品金额较大。
(2)业务规模增长带来发出商品规模的增长
2021年公司通过重组内部的行业事业部,和区域平台开展紧密合作等措施,强化服务业务和自有产品的销售, 2021年的业务签约量较上年增长36.68%,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发出商品规模相应增加。
针对发出商品及收入确认的事项,公司从两方面加强管理:一方面,2021年公司持续加强了项目管理力度,颁布并实施了新的验收文档管理规范,全面规范验收动作;另一方面,财务账务处理更趋严谨及审慎,规范了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支持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收入及成本核算要求。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账面上存在较大金额的发出商品是合理的,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利润的情况。
(3)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报告期未针对存货计提任何跌价准备的合理性,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发生转回或转销的原因,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存货账面价值真实性及准确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技术服务成本分类及结转的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回复】
(一)2021年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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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71.40万元,期初余额4,466.83万元,转销4,095.44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技术服务成本构成。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末,公司的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以及部分库存商品均有对应在执行的销售合同。根据公司会计政策,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将发出商品和技术服务成本的账面余额与销售合同中的销售对价进行比较,其销售对价均高于账面余额,因此对这两部分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末,对于库存商品中没有对应销售合同的,公司将现有库存商品向市场中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预估相关销售费用和税费后,以询价结果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因可变现净值大于库存商品账面余额,故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度,公司加强存货管理,处理了一部分无使用价值的存货,将以前年度已计提跌价准备的部分存货处置销售,因此需要同时转销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同行业存货跌价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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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4的回复:
我们就发出商品的真实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获取发出商品明细表,并与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
2) 获取发出商品物料明细及其对应的销售项目明细,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检查对发出商品的核算是否与控制权转移的情况相一致;
3) 获取销售发出商品对应的出库记录、销售合同、发票等资料,进行细节测试,以核实发出商品的真实性;
4)获取采购发出商品对应的入库记录、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资料,结合销售信息进行穿透测试,以核实发出商品的真实性;
5) 对发出商品进行函证;
6) 选取部分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或电话访谈,了解发出商品对应项目的进度情况;
7) 对发出商品的发出日期执行分析程序,结合销售合同、库龄信息、向管理层的询问情况,根据项目进度判断记账的合理性;
8) 对发出商品进行截止性测试。
我们对2020年末、2021年末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的情况:
1) 对按照验收确认收入的业务,获取2021年12月31日前后及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明细账,选取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验收报告、货物发出记录,检查资料中对日期的记载是否与业务情况相符合,并与营业收入的确认时点相符;获取2020年12月31日前后、2021年12月31日前后及2021年度公司已执行和正在执行项目的清单,选取部分项目对应的发货记录、验收记录、销售合同等资料,与2021年度的收入明细账核对;
2) 对于按照服务期间或完工进度确认收入的项目,获取并核对2021年12月31日前后及2021年度的收入明细账,与对应项目的合同服务期、完工进度确认表等材料相核对,并计算确认收入的金额能否与已履行的服务期间或完工进度相匹配。获取2020年12月31日前后、2021年12月31日前后及2021年度公司已执行和正在执行项目的清单,选取部分项目对应的合同服务期、完工进度确认表等材料,根据已履行的服务期间或完工进度计算应确认收入的金额,并与收入明细账相核对;
3) 获取2021年12月31日前后按项目核算的发出商品明细表,抽取部分项目的销售合同、验收报告、进度确认单、销售发票等资料,检查期后续确认收入的情况是否与发出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相符。
我们对期末存货的盘点情况、对存货账面价值真实性及准确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技术服务成本分类及结转的准确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获取并复核了公司的存货盘点计划和盘点记录,对期末存货执行存货监盘程序。选取存放于各地的库存商品进行监盘,监盘覆盖率占库存商品余额达70%以上。
2) 检查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有关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协议和凭证,执行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
3) 根据存货明细表抽取了对应的采购合同、入库记录、采购发票等原始资料,执行细节测试;
4) 选取期末发出商品、技术服务成本明细,执行函证程序;
5) 对期末存货截止测试,抽取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存货出入库记录及对应的采购合同、入库记录、采购发票、销售合同、发运记录、签收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
6) 获取公司的技术服务成本明细表,抽取对应的合同,判断管理层将其划分为技术服务成本的依据;
7) 对技术服务成本的分摊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和重新计算;
8) 获取与公司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的文件资料;
9) 获取存货库龄、对应的销售合同、管理层对于存货价值的估计和解释,对存货的减值迹象进行分析;
10) 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与管理层讨论其进行存货跌价测试的过程,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进行了重新计算。
核查意见: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存货真实、准确,技术服务成本计提和分类准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们已就公司期末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计价和分摊的适当性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333.21万元,同比上升59.35%,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1.6万元,其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账面余额占比40.73%。
(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时间、背景、交易对象名称、约定还款时间、交易对象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本期还款情况、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回复】
(一)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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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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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交易背景说明
(1)济南恒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9月,在公司签订的《关于企商在线(北京)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之回购协议》中,济南恒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回购公司持有的7.5%的企商在线股权,股权回购金额3,000万元,并于2021年9月至12月合计支付1,400万元,剩余1,600万元于2022年1月支付。2022年1月5日,公司已收到对方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1,600万元。
(2)之江实验室:2021年公司与之江实验室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于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退还。截至2022年4月30日,合同大部分设备已交付,剩余设备在有序安排交货,尚未取得客户验收资料,该履约保证金预计于2022年9月退还。
(3)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公司参与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全国多处分公司的投标项目,每个项目根据招标公司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每个项目执行进展不同,因此履约保证金预计收回时间不同。2022年1-4月已收回54.01万元,剩余部分预计将于2022年9-10月收回。
(4)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2017年2月,公司为建设生物云项目云计算等大数据基础设施及配套场地,与北京市三一重机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期限为20年的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需支付30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退还。
(5)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该款项是公司为某诉讼案件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目前该案件审理尚未完成,该保证金预计于2022年7月退回。
上述款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经济行为发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正常履行,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负值的原因,并说明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并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可收回性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审慎性原则。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负值的原因是2021年公司收回了账龄较长的保证金,其中海淀区人民法院的300万元保全保证金账龄5年以上,已按账龄区间对应的坏账计提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收回后冲减坏账准备300万元,从而对坏账计提影响较大。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其他应收款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坏账比例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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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以看出,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2021年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中等水平。
综上,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5的回复:
我们对其他应收款所履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询问管理层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
2) 了解并评价与其他应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 检查其他应收款形成对应的原始资料,检查其交易条款、核对交易或事项的真实性。
4) 分析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及款项性质,并执行其他应收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5) 核对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重要其他应收款对方单位的工商信息,核对其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具备关联关系,以识别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
6) 复核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本年坏账计提过程,评价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充分、合理;
7) 检查其他应收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及其前五名欠款方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我们未发现公司与这些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期末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充分、合理,符合会计审慎性原则。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余额12.15亿元,同比增长33.95%。其中应收票据余额为904.45万元,全部系本年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余额2,287.69万元,同比上升735.84%;应收账款余额为11.83亿元,同比上升30.83%。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669.09万元,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20.78万元,坏账准备核销906.78万元,坏账准备其他冲减额39.09万元。此外,报告期末,你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已终止确认金额为639.65万元。
(1)请结合公司业务特点、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和支付结算方式等说明你公司本年度大幅增加票据结算比例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并量化分析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的影响。
【回复】
2021年度公司以票据结算的销售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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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各行业最终用户。公司在对客户资质、财务实力、业内信誉和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在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立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跟踪体系进行风险预警并调整合同执行策略,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对于首次合作客户及行业风险较高的客户,公司采用签订销售合同后即收取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履约保证,待项目执行结束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入账的销售模式。截至2021年报告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的余额中大部分客户为汽车行业及制造业客户。
公司以票据结算的客户符合销售业务收款账期,且以银行作为承兑人,兑现风险较低;另外,根据采购付款账期情况,公司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进行背书,用以支付供应商采购货款。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以票据结算的销售款项占全年销售业务现金流的比重仅为2.66%。因此,不存在对现金流产生负面影响。
(2)请说明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应收票据的类别及金额、账龄等,并说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主要涉及的银行具体情况,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公司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是否为关联方等,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一)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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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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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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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对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说明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将应收票据中信用级别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将应收票据中信用级别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票据。
公司收到票据后,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到期承兑;对外背书转让或者贴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条款“第十一条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二)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的条款:“第四条 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一)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二)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公司对于到期承兑的应收票据,在收到承兑款项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对于对外背书转让或者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背书转让或者贴现后,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综上,公司相关的各项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应收账款客户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情况等因素说明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充分性及合理性,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回复】
(一)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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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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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回款时间”因订单而异。根据合同约定,以上款项大部分将在2022年收回。
(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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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执行的信用政策
2021年,公司的主要客户是各行业最终用户。公司在对客户资质、财务实力、业内信誉和建设资金到位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在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立合同执行的全过程跟踪体系进行风险预警并调整合同执行策略,最大限度降低财务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为了规范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应收账款回收,公司有专门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尽可能降低坏账风险。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合同签订前严格执行客户资信调查,具体包括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基本资料、注册资金、经营规模、合作历史,业务种类等)、业务状况(包括客户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客户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等。
(2)根据对客户信用情况的评价,确定对客户应收账款的信用账期管理政策,具体包括信用额度、信用账期、信用政策等。
(3)商务部门每月对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行分析,并与客户定期对账;业务部门及时跟进催收,反馈进度情况,并将销售回款指标作为销售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4)逾期未回款管理:对于超期90天之内的应收账款,公司内部预警,销售人员现场或发送催款函方式催收;对于超期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除进行正常催收外,会酌情调整相应客户账期直至需要预付款后方可下单,在正常完成一定金额的交易后方可重新申请赊销方式;对于超期18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法务部、商务部将结合合同条款情况进行律师函催收;对于超期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公司将在综合评估后,启动诉讼流程。
(五)同行业计提坏账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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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以看出,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中等水平。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4)请补充披露因应收账款收回、转回或核销而减少的坏账准备金额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客户名称、金额、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发生时间、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时间、收回、转回或核销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90,000元,为2020年单独计提某公司的坏账准备。公司与其项目诉讼已结案并胜诉,但因对方无可执行资产,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于2020年将其应收账款394,000元全部计提坏账。2021年,公司得到对方有部分资产可执行的消息,立即向其争取并收回90,000元账款;
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17,795.69元,为公司子公司-荣之联(香港)有限公司客户,因香港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报告期末美元汇率变动,合并报表折算人民币后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变化。
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067,798.80元,为应收大唐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款项9,067,798.80元,该笔应收款项发生时间为2012年,公司通过法律程序向对方催收应收款项,2021年该项目已结案。核销依据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0)京0108民初25851号)。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6的回复:
我们对应上述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评估及测试了公司与应收款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
2)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票明细,包括已贴现未到期的汇票,检查票据的主要信息,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是否涉及关联方等;
3) 了解管理层对于汇票分类、列报、终止确认的依据,并结合对相关承兑银行情况判断分类、列报的合理性;
5) 核对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重要应收账款的工商信息,核对其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具备关联关系,以识别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大额应收款项,选取对应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记录、签收单、验收报告、银行流水等实施检查、分析、询问、分析性复核等核查程序;
7) 选取应收款项余额和发生额执行函证程序,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8)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
9) 选取重要的应收账款,对客户进行访谈,对客户的交易金额、销售内容、往来余额、定价方式、结算方式、关联关系及是否存在纠纷等情况进行访谈确认。
10) 复核管理层在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方面的判断及估计,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11) 对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了解管理层识别该项目是否出现单独计提坏账风险特征的过程和理由,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过程;
12) 对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应收账款分析表,复核其账龄分析和各时段账龄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13)检查核销应收账款的原始资料和会计处理、披露及其支持性材料。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分类、列报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是恰当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金额是充分、合理的,对本期发生的坏账准备转回、核销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7、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款项余额1.22亿元,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合计余额为7,074.84万元,占比57.78%。请列示你公司对前述对象的预付款项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形成原因、交易金额和期末余额、预计结转或归还时间,预付款项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核实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具备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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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赞融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融电子”)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三笔采购合同,其中:某金融客户华为数据保护一体机117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预付货款,2022年3月收到货物入库,并结转预付款项;某金融客户华为存储5600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预付货款,2022年1月收到货物入库,并结转预付款项;某金融客户华为存储5610项目,项目于2021年12月预付货款,在2022年1月收到货物入库,并结转预付款项。
(2)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赞融电子与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某客户天宫服务器采购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12月预付货款,2022年1月收到货物入库,并结转预付款项。
(3)2021年12月,为将业务和平台能力延伸至涉密及信息安全相关领域,公司与江西威牛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由其协助公司获得相关资质及认证,并提供平台系统的统筹规划、设计、能力建设、客户推荐、业务对接等相关服务,鉴于公司规划和相关项目的调整,相关预付款项已收回。
(4)2021年,公司与西门子工业软件(上海)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为某汽车项目提供NX软件、Mendix软件、 Teamcenter软件,并按合同预付了相关货款,项目目前因客户经营情况变化,处于暂停状态。
(5)2021年底,鉴于供应商部分物料紧缺,公司为保证向客户按时交货,并锁定相对合理的价格,与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物料采购合同并支付预付款。因用户需求的变化,采购意向的调整,目前已收回支付的预付款项。
以上款项均为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正常经济行为所发生,具备商业实质,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财务资助或资金占用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7的回复:
我们对应上述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采购和付款、收入和应收的内部控制;
2) 核对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通过天眼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预付前五名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对其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具备关联关系,以识别关联方和潜在关联方;
3) 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上述交易发生的交易背景、经济内容,核实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财务资助、资金占用等情形;
4) 对预付款项客户的余额实施函证,并对函证的过程实施了有效的控制;
5) 获取上述客户预付款明细,检查相关业务发生时的银行付款单、交易合同等原始资料;
6) 检查预付款项的期后结算情况。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对预付款项及其前五名欠款方的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我们未发现公司与这些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的情形,未发现与这些单位的交易存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形。
8、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2.71亿元,其中借款为2.23亿元,请说明上述借款发生时间、形成原因、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拆借利率、具体用途、期限、截至目前的余额、是否逾期等,是否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期末其他应付款项中的借款情况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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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6月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经达正式签署《借款合同》,山东经达将向公司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资金支持,分批到账,用于短期业务需求,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借款到账日起1年期,分批到账分批还款,年利率按照6.8%计算。截至2022年4月30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300万元,利息余额375.57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山东经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如下:
关于本次接受资金支持事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签署资金支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公司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bjhd-abs1-rlkj-01】的专利独占许可协议,公司作为许可方,以自有专利ZL201710546112.0号《基本样本分析方法及电子设备》、ZL201310676194.2号《基于REST的JAVAMVC系统及其数据处理方法》、ZL201811496923.5号《自动生成基因检测报告的方法及装置、电子设备》、ZL201410200503.3号《一种系统管理监测方法及装置》、ZL201310527077.X号《一种多云存储联网系统和方法》作为质押,以专利独占许可的方式授权予被许可方在许可使用区域内实施专利。借款期限至2022年12月12日,年利率按照5.5%计算。2022年3月11日,公司支付其利息68.75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如下:
关于本次融资事项,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关于公司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问题8的回复:
我们对应上述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 通过执行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及实质性测试程序等审计工作,获取或编制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2) 对大额其他应付款,抽取其支持性材料,包括合同、银行回单等,并询问管理层期末余额相关的业务情况;
3) 查验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已支付的金额的其他应付款项以核对;
4) 对期末其他应付款实施函证程序;
5) 获取关联方借款的审议程序、借款合同、银行回单等资料,核对其具体条款及履行情况。
6) 复核关联方借款的利息的计算过程;
7) 检查关联方借款的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意见:
通过实施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公司对上述问题回复中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中与该借款相关的关联方披露是充分的、准确的。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