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贺州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高能”),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均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贺州高能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0万元,为高能鹏富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公司实际为贺州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不超过14,800万元人民币,为高能鹏富提供担保余额为不超过14,12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贺州高能、高能鹏富提供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4,50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4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88,68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37%。贺州高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贷款20,7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80个月,贺州高能拟将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置费(含餐厨垃圾处置费)和上网电费收益权进行质押用以申请上述贷款。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0,7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鹏富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24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54,200万元,其中:公司2022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43,7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公司此次为贺州高能、高能鹏富提供担保均包含在公司为其的担保预计额度内,其中贺州高能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其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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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贺州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158080208
成立时间:2014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新燕村九牛寨大发冲
法定代表人:史永川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
贺州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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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霍成立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
高能鹏富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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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贺州高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20,7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贺州高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高能鹏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高能鹏富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上述贷款及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贺州高能、高能鹏富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30%、33.47%,与公司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时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贺州高能、高能鹏富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贺州高能申请贷款主要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项目建成后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营效益,并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入,本次贷款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高能鹏富申请贷款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贷款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上述两家公司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90,225,014票,反对8,914,291票,弃权370,925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528,745.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2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25,164.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5.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4,50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6.4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88,68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3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