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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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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3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因《问询函》涉及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分别延期至2022年5月27日前及2022年6月6日前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继续延期回复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截止目前,《问询函》所涉部分事项仍需补充和完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继续延期回复本次问询函,并积极推进相关事宜争取于2022年6月13日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待问询函回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