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22-01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悉生态环境部官网于2022年6月1日发布《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接受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情况
近期,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针对“在扎布耶盐湖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1200公顷盐田和结晶池”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则,在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划定河湖岸线管理功能区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手续;针对“阻隔湖泊水体自然交换”的问题,已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的具体要求,正在推进整改,满足当地农牧民在枯水期正常通行的要求。
针对“在盐湖周边违规取土178.4万立方米”的问题,公司于2005年、2013年,因一期及一期技改工程的建设需要,在工程就近的三个点取土,总面积178.40万m3。由于企业当时经营困难、环保意识较淡薄,未能及时恢复治理。目前,已编制完成治理方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正有序推进三个取土点的恢复治理工作,计划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施工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等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正视督察发现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深刻查找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仲巴县人民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边督边改的工作要求立行立改,以实际行动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控制和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生态环境部或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或函告,后续如有实质进展,公司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受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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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