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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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3版)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闫荣欣女士、赵翔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日

附件1: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闫荣欣女士: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1999年4月到2003年5月,担任北京摩擦材料厂财务人员,2003年5月至今,历任北摩高科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闫荣欣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闫荣欣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2.赵翔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现任北摩高科公司副总工程师。

主要业绩:自2016年入职北摩高科公司,承担和谐号、复兴号高速动车组闸片的研制及开发,参与民航波音系列、空客系列、歼击机、轰炸机、无人机等多型号飞机刹车盘副,轻/重型主战坦克、特种战车、火炮车等装甲车辆刹车盘副及湿式离合器片项目研制任务;历任科研中心技术员、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任职期间取得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0项。

赵翔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翔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选举王淑敏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选举陈剑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选举王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选举肖凯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淑敏女士、陈剑锋先生、王飞女士、肖凯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选举赵彦彬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选举季学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选举李玉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彦彬先生、季学武先生、李玉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255,2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1,054,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转增76,581,6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331,853,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31,853,600.00元,详见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拟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和实施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章程修订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同意选举闫荣欣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选举赵翔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彦彬先生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季学武先生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