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日下午14: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董事程鑫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000.00万元,另外,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鉴于“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盛昌”),为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华盛昌增资5,000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增资完成后惠州华盛昌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期限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2日下午15:0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000.00万元,另外,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公司惠州全资子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9.80%(不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四)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新增的“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已经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2-441305-04-01-500819)。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巴中市卓创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9,659.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9,659.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37.35万元,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5,796.59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原募投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568.00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568.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31日,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11.88万元,尚未投入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5,147.23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新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搭建研发生产协同平台以加速产品创新,项目实施更具紧迫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四川省巴中市,旨在通过新建生产车间并引入先进生产设备,扩大公司产能,缓解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的状况,避免因产能不足导致订单流失,错失发展良机。该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后续项目建设受疫情突发影响,装修进展、设备购置安装等有所延缓,导致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截至2022年5月31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537.35万元,基本完成一期建筑工程建设。

现阶段,在我国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双碳”政策陆续出台、居民健康意识逐步提升、电子信息技术进一步赋能传统制造业等因素驱动下,电工电力类、环境监测类、医疗检测类仪器仪表产品应用范围持续拓展,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为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扩大产能规模的同时亟需优化现有研发生产协同平台,加强研发及生产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产品创新效率,巩固竞争优势。由于公司总部选址深圳,研发中心等经营管理核心部门均集中深圳市内,在广东省内进行生产基地建设有利于促进研发、生产环节的高效合作,加速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原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缩减至6,000.00万元,继续完成巴中项目一期建筑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和流动资金的投入,并变更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优先用于在惠州潼湖进行“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的建设。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为在原募投项目扩大现有产品产能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当前发展战略,新增消费电子类产品、医疗检测类产品,以及传感器模组的产线建设,丰富产品结构并完善产业链条。项目建设选址惠州,惠州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一方面,惠州毗邻深圳,有利于公司搭建研发生产协同平台,加速研发成果产业化;同时惠州临近盐田港、香港等货物出口核心要塞,公司货物运输及出口更为便捷,从而促进公司及时、高效响应客户需求;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依托珠三角丰富的产业集群与全国领先的经济水平,加强与供应商、科研院校、业内企业沟通,掌握最新的产业信息,及时调整产品战略以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并吸引掌握程序编写、算法实现、系统集成等技术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加强人才储备。

2、疫情原因导致线下营销网点布局困难,新募投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拟对北京、上海的营销中心进行升级,并在成都、武汉设立新的营销中心,以完善企业销售布局。该项目立项较早,尚未考虑疫情影响。自2019年末以来,疫情导致我国多地停工停产,对公司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点的线下布局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人员招聘及场地租赁均难以按原计划进行。考虑到后续疫情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原“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建设,以优先缓解公司生产瓶颈并搭建研发生产协同平台。

综上所述,新募投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相较于原募投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更加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项目实施更具紧迫性。

三、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2、实施主体: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华盛昌”)

3、实施地点: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

4、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建设生产车间、研发中心,及其他生产研发配套工程,并引入大量先进生产、检测及研发设备,在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国际合作产业园打造研发生产基地,扩大现有电工电力、环境监测、医疗检测、消费电子等产品品类的产能规模,同时实现传感器模组等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完善产业链条。

5、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投资额预计为40,0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7,236.8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7,528.62万元,基本预备费2,781.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预计2,453.30 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8,943.82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产能规模,满足业务扩张需求

近年来,在我国基础建设陆续推进、“双碳”战略逐步落地、居民医疗保健意识持续提升等因素驱动下,我国电工电力类、环境监测类、医疗检测类等仪器仪表的需求稳步增长。基于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张。2019-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由46,554.56万元增长至74,005.16万元,复合增长率高达26.08%。

在我国现阶段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转型的发展浪潮下,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与仪器仪表产品的深度融合,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将持续拓展,业务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张。然而,公司现有生产基地的厂房及设备使用均已接近饱和,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亟需新增产线以缓解产能瓶颈,为后续业务规模扩张奠定充分产品供应基础,避免因产能不足错失发展良机。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新建产线并引进大量自动化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自动化的生产基地,提高公司规模化生产及大批量订单承接的能力,满足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所带来的生产需求。此外,项目实施后,公司生产用地使用方式将由租赁转为自建,一方面,促使公司减少租赁成本,加强成本控制;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避免因出租方提前收回厂房或到期不续约造成的生产风险,提高经营稳定性。

(2)完善产业链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及原材料自主可控水平

长期以来,公司深耕仪器仪表测量测试行业,已掌握红外热成像、电力测量、PM2.5检测、气体检测、激光测量、超声波检测等全方位的测量技术,在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并开发出多种性能优良、应用广泛的仪器仪表产品。传感器模组是公司主营业务仪器仪表产品的核心部件,用于接收被测量的信息,并将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成电信号或其他所需的形式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感技术作为信息技术的三大支柱之一,发展前景广阔。

在此背景下,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公司基于丰富的测量测试技术储备、对测量过程的深刻理解,以及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传感器模组产线,实现传感器模组的大规模量产,将业务板块向主营业务上游传感器产业延伸。项目的实施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条,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以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从而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化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核心原材料的自主供应,促进公司缓解因原材料价格波动或与供应商议价困难造成的成本风险,加强生产成本控制水平,提高盈利稳定性;同时,避免因疫情期间供应商原材料供应不足等突发事故造成的生产中断,全面提升原材料自主可控水平。

(3)把握行业发展契机,创造盈利新增点

近年来,以5G为代表的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智能交互技术、传感器技术、先进的软件算法等新兴技术逐渐赋能消费电子产品,创造出大量新型应用场景和产品需求,消费电子市场发展空间广阔。后疫情时代,在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升、消费需求持续升级等因素驱动下,具备心率、血氧、体温、睡眠等健康指标监测的智能穿戴设备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在此背景下,公司将专业检测技术应用到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已在消费类电子智能穿戴领域开发出带有检测功能的智能穿戴类产品,较高贴合了消费者自身健康监测的多项需求,产品发布后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

除消费电子产品外,疫情直接带动我国医疗产品市场需求的大幅增长。随着我国促进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居民对健康生活需求的持续增加,医疗健康赛道有望迎来发展黄金期,体温测量、血压及血氧等日常健康监测、体外诊断等医疗检测产品的市场需求预计将持续释放。目前,公司医疗检测类产品已从早期的人体测温医疗产品,逐步拓展到生命体征检测、呼吸健康等家用医疗领域,以及分子诊断、免疫层析等体外诊断领域。

未来,公司将基于丰富的检测技术储备,继续开拓消费电子及医疗市场,以贴合消费者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然而,受限于生产场地及设备资源不足,公司消费电子及医疗检测产品的产能规模均相对较小,尚无法满足客户大批量的订单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新建产线,扩大带有监测功能的消费电子类产品,以及家用医疗、体外诊断等医疗检测类产品的产能规模,以顺应当前消费电子及医疗市场的发展热潮,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拓展产品应用范围,从而创造盈利新增点,提高市场份额。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仪器仪表行业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游应用广泛,其产业发展是我国制造业走向“中国智力创造”的关键驱动因素。现阶段,我国仪器仪表市场中国产品牌占有率仍较低。为进一步加速我国仪器仪表国产替代进程,政府及相关协会出台多项政策促进行业快速发展。

2021年,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仪器仪表行业“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要继续加强对仪器仪表行业的政策和项目资金扶持,改善财政资金投放方式,强化成果产业化要求;尤其是要加大对高端仪器仪表产业化项目、中低端仪器仪表向高端转型升级项目、仪器软件和平台软件项目的支持力度。2017年,科技部发布《“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针对工业互联、智能制造的高端需求,顺应传感器微型化、集成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形成一批高端传感器和仪器仪表产品;研发高精度压力/质量/流量/物位仪表,压力/质量流量仪表在线批量化标定装置,小型化在线分析仪、感知/控制/驱动一体化控制器等产品。

此外,自2020年9月,我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与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转型,促进“双碳”战略落地。在此背景下,排放监测及节能降耗成为我国制造业内企业生产绿色转型的关注重点,为公司环境类仪器、传感器开发、相关的物联网环境监测解决方案创造了广泛的市场空间。

综上,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实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仪器仪表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电工电力、环境监测、医疗、建筑、汽车等多个领域。目前,电工电力领域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市场。2021年,公司电工电力类仪器仪表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39亿元,在总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45%。

近年来,国家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并大规模投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推动了我国电工仪器仪表的需求增长。根据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2021年我国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业主营收入从601.94亿元增加至813.6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0.57%。未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的持续投入,我国电工仪器仪表需求将继续增长。同时,现阶段“双碳”战略实施推动光伏电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快速发展,电工仪器仪表的应用市场从传统的电子、电力领域逐步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应用空间进一步扩大。此外,受疫情及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医疗检测与环境监测类仪器仪表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步释放,我国仪器仪表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综上,项目实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3)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及生产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充分实践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于测量测试领域,已积累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形成一套科学、高效的生产体系。以传感器应用、电子电路、线性化校正、光电脉冲信号、风道设计和控制、环境干扰滤波处理、数字相位处理算法、信号分析与处理等技术为基础,公司已掌握电力电子测量技术、红外测温和成像技术、激光测距技术、PM2.5及温湿度等环境检测技术,以及人体测温等众多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国内外专利264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60项。基于上述测量测试核心技术,公司积极产品创新并不断优化产品性能,产品获得较高市场认可度。公司AI热像仪AI-2031、空气质量检测仪DT-9880M、空气站DT-D02产品被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严选为“中国空净世界推荐的好产品”。

此外,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掌握从工模、注塑、丝印、吸塑、PCBA、ICT检验、组装、IPQC检验、调试、QA检验,到后续包装、OQC检验等仪器仪表全流程核心生产工艺,并成功完成多项大批量订单交付,具备较强规模化生产能力。同时,公司建立了覆盖全生产流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到生产的整个工艺流程严格执行质量管控程序;并在贴片、邦定、插件、装配等环节均设有产品质检,通过各种辅助夹具和检测设备的运用确保产品高品质。

综上,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生产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充分实践基础。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将于达产年实现52,239.46 万元的新增收入,新增净利润达到8,058.16 万元。项目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5.7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55年(含建设期)。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风险因素识别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着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人才缺乏风险。

管理风险: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快速扩大,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市场风险:本项目的最终产品主要应用于仪器仪表和消费电子行业,项目的收益与行业的发展前景紧密相关。

技术人才缺乏风险:公司从事的仪器仪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核心技术人才的依赖性高,本项目可能面临高端技术人员缺乏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积极做好前期技术放大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培训,以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增加产品创新力度、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加强技术人才团队的建设,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保证公司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

四、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华盛昌,为继续推进该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华盛昌增资5,000万元用于实施该项目,增资完成后惠州华盛昌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7A8CD16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剑敏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新华大道33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惠州华盛昌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同意惠州华盛昌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机构(督导券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并办理原募投项目专户的销户手续。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等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等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等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盛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6、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期限进行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根据新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变,本次变更不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金额产生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购置场地”,并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其他9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相关主体签订《南山区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结合《协议书》关于上述地块建设进度的约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将在本次变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上述地块的后续竞买及合作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整体发展规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会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事项,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事项,是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盛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6月15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2年6月20日下午14: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晓宇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huxiaoyu@cem-instruments.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