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质押部分解除暨全资
子公司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064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质押部分解除暨全资
子公司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或“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公司积极推进违规担保的解除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违规担保质押的部分存单及协议的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规担保质押涉及全资子公司的诉讼进展及部分解除情况
(一)关于违规担保质押事项的诉讼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晶铠”)为广东汇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广厦”)900万元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提供的1,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事项,公司已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并已提起诉讼,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亦已提起反诉。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和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关于违规担保质押事项的诉讼进展及解除情况
2022年5月25日,上述违规担保的被担保方广东汇广厦已归还对应贷款本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1、2022年5月31日,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以广东汇广厦已于2022年5月25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各方债权债务、质押担保关系已经消灭为由,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2022)粤1424民初1323号案件的撤诉申请,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323号之五〉,裁定情况如下:
准许五华惠民村镇银行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93200元,减半收取46,6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51,600元,由五华惠民村镇银行负担。
2、基于上述五华惠民村镇银行的撤诉情况,且根据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323号之五〉载明的“各方债权债务、质押担保关系已经消灭”,梅州晶铠于2022年5月31日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2022)粤1424民初1259号案件的撤诉申请,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259号之一〉,裁定情况如下:
准许梅州晶铠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1,800元,减半收取计40,9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5,900元,由梅州晶铠负担。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涉及上述违规担保的1000万定期存单已解除担保质押。因前期公司已对该笔资金采取了冻结保全(冻结措施停止支付)措施,截至目前,该笔资金尚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保全,相关手续正在履行中,目前冻结保全尚未解除。
二、公司后续措施安排
1、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的16笔违规担保中,尚有14笔违规担保未解除或存在资金已经被划扣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继续采取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违规担保情况反映公司内控存在缺陷,亟待整改,对此公司对广大投资者表示公开致歉,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强化有关内控制度的执行,防范上述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公司或子公司将尽快采取相关措施,积极与相关银行沟通尽快解除违规担保协议,追偿损失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督促公司相关责任人尽快筹措资金先行垫付公司的损失资金。
三、上述进展事项对公司影响
在公司的协调下,广东汇广厦通过筹集资金向五华惠民村镇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消除各方债权债务、质押担保关系,系公司处理违规担保事项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实现了公司的权利主张,将对公司损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效的减少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调查结果尚未明确;因公司尚存在违规担保未解除或资金已经被划扣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承担相关担保义务,进而造成公司确认预计负债和损失,可能引发流动性困难等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风险。
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立案调查和违规担保事项进展以及公司的经营和内部控制风险,谨慎开展投资活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补充披露并于2022年5月13日之前回复。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相关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但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7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2022-058、2022-061),《问询函》回复披露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3日前。
延期期间,公司组织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鉴于目前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继续补充、完善,故公司再次延期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预计将于2022年6月11日之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
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紫晶存储”)分别于2022年3月13日、3月17日、3月23日、2022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4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38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40号)、《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划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050号),要求公司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披露。
上述问询函下发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方对所涉及相关问题进行核查,但由于上述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仍需要补充、完善,期间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延期并披露了相关的进展情况,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及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2年3月25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2022年3月30日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年5月18日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3日、2022年5月20日、2022年5月27日分别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7、2022-029、2022-032、2022-048、2022-052、2022-057、2022-062),上述问询函回复日期延期至2022年5月27日。
截至目前,上述问询函各项落实工作仍在开展过程当中,情况如下:
一、关于相关问询函工作进展情况
自上述进展公告披露以来,公司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的最新进展如下:
(一)关于五华惠民村镇银行相关定期存单用于违规担保进展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晶铠”)为广东汇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汇广厦”)900万元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提供的1,000万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事项。2022年5月25日,上述违规担保的被担保方广东汇广厦已归还对应贷款本金。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1、2022年5月31日,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以广东汇广厦已于2022年5月25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各方债权债务、质押担保关系已经消灭为由,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2022)粤1424民初1323号案件的撤诉申请,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323号之五〉,裁定准许五华惠民村镇银行撤回起诉。
2、基于上述五华惠民村镇银行的撤诉情况,且根据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323号之五〉载明的“各方债权债务、质押担保关系已经消灭”,梅州晶铠于2022年5月31日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出(2022)粤1424民初1259号案件的撤诉申请,同日五华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粤1424民初1259号之一〉,裁定准许梅州晶铠撤回起诉。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涉及上述违规担保的1,000万元定期存单已解除担保质押。因前期公司已对该笔资金采取了冻结保全(冻结措施停止支付)措施,截至目前,该笔资金尚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保全,相关手续正在履行中,目前冻结保全尚未解除。
(二)关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定期存单和活期存款被划扣进展
关于公司存于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的定期存单和活期存款被划扣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截至目前尚有定期存款账户余额924.15万元未转出,公司亦将继续进行相关沟通工作,争取尽快将剩余资金完成转出。如果后续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未能配合公司业务办理需求,上述资金将存在受限风险。
二、关于相关问询函延期回复说明
截至目前,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的各项落实工作仍在开展过程当中,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核查需要较多外部单位配合,部分资料尚未获取,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当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拟继续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期间,公司将组织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预计将于2022年6月11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工作,延期回复期间如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取得实质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086 证券简称:*ST紫晶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该预案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股价稳定预案》,“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上述期间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根据《股价稳定预案》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相关措施稳定股价。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8.2288元/股,自2022年5月6日起至2022年6月2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股价稳定预案》,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股价稳定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公司将在2022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