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
合同的公告
根据富时罗素通知,该公司将于近期停止计算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数据,因此以该指数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不再适合。根据基金合同,本公司旗下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包含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富时中国A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与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具有较高相似性,且具有更广泛的市场使用性,适合作为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6月13日起调整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
自2022年6月13日起,将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0%*富时中国A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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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2022年6月13日起生效,届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苏州农商银行
为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015229(A类)、015230(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2年5月30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2年6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苏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6111;
苏州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szrcb.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